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名称: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ST 广田
股票代码:002482
信息披露义务人:广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叶远西
住所及通讯地址:深圳市罗湖区东门街道城东社区深南东路 2098 号
盛华大厦 27 层
邮政编码:518000
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比例下降
签署日期: 2023 年 12 月 29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
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
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
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
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
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
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
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
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有意在未来 12 个月内减少或增持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特别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ST 广田、广田集团、
指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叶远西、广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广田控股 指 广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特区建工、重整投资人、 指 深圳市特区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管理人 指 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广田集团破产重整案之管理人
本报告、本报告书 指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
重整计划 指
限公司重整计划》
广田控股、叶远西签署的《关于不可撤销的放弃表决权承
诺函》,广田控股、叶远西承诺放弃其持有的广田集团的
《关于不可撤销的放弃
指
表决权承诺函》 375,096,237 股 广 田 集 团 股 份 ( 占 广 田 集 团 股 份 总 数 的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因前期减持、执行《重整计划》、叶远西与广田控股签
本次权益变动 指 署《关于不可撤销的放弃表决权承诺函》,使得广田控
股及叶远西合计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变动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深圳中院、法院 指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元/千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万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广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广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1993 年 1 月 9 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东门街道城东社区深南东路 2098 号盛华大厦 27
层
法定代表人:叶远西
注册资本:1,000,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279415894L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期限:1993-1-9 至 2028-1-9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以上各项均不
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及规定需审批的项目);从事担保业务;投
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和专卖商品);
在合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上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经纪;房地
产信息咨询;自有物业租赁。
通讯地址:深圳市罗湖区东门街道城东社区深南东路 2098 号盛华大厦 27
层
邮政编码:518000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广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认缴比例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比例
合计 100.00%
深圳亨特实业有限公司为叶远西 100%持股的企业,广田控股实际控制人为
叶远西。
广田控股主要负责人情况如下:
姓名 性别 国籍 职务 长期居 是 否 取得 其 他 是 否 在 上 市
住地 国家居留权 公司任职
叶远西 男 中国香港 董事长 中国 无 否
(二)叶远西
姓名:叶远西
性别:男
国籍:中国香港,无永久境外居留权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
通讯地址:深圳市罗湖区东门街道城东社区深南东路 2098 号盛华大厦 27
层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
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简要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拥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
司 5%以上股份的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关系
广田控股的实际控制人为叶远西,广田控股和叶远西为一致行动人。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 本次权益变动原因和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主要系减持、执行《重整计划》和签署《关于不可撤销的放弃
表决权承诺函》等共同导致。本次权益变动前,广田控股及叶远西合计持有
(一)减持相关事项
广田控股于 2022 年 5 月 12 日至 2022 年 5 月 13 日通过二级市场减持了前期
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取得的股份 14,867,000 股;2022 年 6 月 1 日广田控股在
中信证券客户融资融券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所持有的部分广田集团股票被中
信证券强制平仓,被动减持数量为 21,834,300 股。广田控股于 2022 年 5 月 12
日至 2022 年 6 月 1 日期间共减持 36,701,300 股。本次减持后,广田控股及叶远
西合计持有广田集团 765,694,098 股。
(二)执行《重整计划》的基本情况
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及指定管理人暨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
示的公告》,深圳中院依法裁定受理债权人深圳风铭顺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对广田
集团的重整申请。
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出资人组会议表决通过了《深圳广田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裁定批准《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
施的公告》(编号:2023-109)。广田集团以总股本 1,537,279,657 股为基数,
按照每 10 股转增 14.40 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共计转增 2,213,682,706
股股票,转增之后广田集团股份总数增加至 3,750,962,363 股。
实施进展暨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13)。为执行《重整计划》
转增的 2,213,682,706 股股份已全部完成转增并已登记至公司管理人开立的深圳
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以下简称“管理人账户”),
后续由管理人根据《重整计划》的规定,向法院申请另行扣划至相关投资及债权
人账户。
公司管理人本次开立的管理人账户仅为协助重整计划执行所用的临时账
户,待重整计划执行完毕之后将自动注销。代持股份期间,将不行使标的股份所
对应的公司股东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表决权、利益分配请求权等)。
告编号:2023-119)。广田集团已于 2023 年 12 月 28 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管理人已根据《重整计划》的规
定分别将 1,315,910,257 股转增股票过户至重整投资人指定的证券账户。
执行《重整计划》前,广田控股和叶远西持有广田集团 765,694,098 股股份,
占《重整计划》执行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49.81%;按照《重整计划》,广田
控股作为普通债权人可获得部分偿债股票。执行《重整计划》后,因总股本增加,
广田控股和叶远西将持有广田集团 804,358,466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下
降至 21.44%。
(三)叶远西与广田控股签署的《关于不可撤销的放弃表决权承诺函》
函》,在深圳市特区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广田集团控股股东期间,广田控股和
叶远西不可撤销地放弃合计375,096,237股广田集团股份(占广田集团股份总数的
综上,本次权益变动后,广田控股及叶远西合计拥有表决权股数预计下降至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有意在未来 12 个月内减少或增持其在
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未有任何明确的在未来 12 个月
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协议或安排。
如未来信息披露义务人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则信息
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相应的报
告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具体持股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情况
股东 股票
占公司总 拥有表决权股数 占总股本
名称 种类 持股数量(股)
股本比例 (股) 比例
叶远西 A股 192,000,000 12.49% 192,000,000 12.49%
广田
A股 610,395,398 39.71% 610,395,398 39.71%
控股
合计 802,395,398 52.20% 802,395,398 52.20%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情况
股东 股票
占公司总 拥有表决权股数 占总股本
名称 种类 持股数量(股)
股本比例 (股) 比例
叶远西 A股 192,000,000 5.12% 0 0
广田
A股 612,358,466 11.44% 429,262,229 11.44%
控股
合计 804,358,466 21.44% 429,262,229 11.44%
注:本报告中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本次权益变动前,广田集团控股股东为广田控股,实际控制人为叶远西。本
次权益变动后,广田集团控股股东将变更为特区建工集团,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
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主要系减持、执行《重整计划》和签署《关于不可撤销的放弃
表决权承诺函》等共同导致,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书第三节第一款。
本次权益变动前,广田控股及叶远西合计拥有表决权股数 802,395,398 股,
占总股本的比例为 52.20%。本次权益变动后,广田控股及叶远西合计拥有表决
权股数 429,262,229 股,占总股本的 11.44%。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拥有的上市公司股份 804,358,466
股,拥有表决权股数 429,262,229 股,均为非限售流通 A 股。累计被冻结股份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信息披露义务人未买卖上市公司股票。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不存在信息披露义务人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
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深交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
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广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盖章)
信息披露义务人:
叶远西
签署日期:2023 年 12 月 29 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明文件;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五)本报告书所提及的有关合同、协议以及其他相关文件;
(六)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以上备查文件备至地点为:广田集团证券事务部
附 表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所
上市公司名称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省深圳市
在地
股票简称 *ST 广田 股票代码 002482
信息披露义
深圳市罗湖区东门街道城
信息披露义务 广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叶 务人注册地
东社区深南东路 2098 号盛
人名称 远西 址及通讯地
华大厦 27 层
址
增加□ 减少 √
拥有权益的股 有无一致行
有√ 无□
份数量变化 不变(虽持股数量不变,但 动人
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
人是否为上市 务人是否为
是□ 否 √ 是□ 否 √
公司第一大股 上市公司实
东 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权益变动方式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放弃表决权)
信息披露义务
股票种类: 人民币 A 股普通股
人披露前拥有
持股数量: 802,395,398 股
权益的股份数
持股比例: 52.20%
量及占上市公
有表决权股数:802,395,398 股
司已发行股份
有表决权股份比例:52.20%
比例
股票种类: 人民币 A 股普通股
本次权益变动 持股数量: 804,358,466 股
后,信息披露义 持股比例: 21.44%
务人拥有权益 变动比例: -30.76%
的股份数量及 有表决权股数:429,262,229 股
变动比例 有表决权股份比例:11.44%
有表决权股份变动比例:-40.76%
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拟于未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符合遵守现行有效的法律、法
来 12 个月内继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增加或减少上市公司股份之可能性。
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
人在此前 6 个月
是否在二级市 是□ 否√
场买卖该上市
公司股票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签字盖
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签章):广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签章):
叶远西
日期:2023 年 12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