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斯: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3-12-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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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15    证券简称:哈尔斯     公告编号:2023-101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
              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的意见》
   (国办发〔2013〕110 号)、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
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
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
            (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
票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 的具体
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情
况如下: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分析的主要假设和前提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产品市场情况等方面
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2)假定本次发行方案于 2024 年 8 月底实施完毕(该时间仅为估计,最终
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3)假设不考虑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
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4)假设本次发行在预案签署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不进行分红,不存在
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
  (5)假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80,000.00 万元,不考虑发
行费用的影响;本次发行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核准、发行认
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6)在预测公司总股本时,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 466,476,332 股为基础,
并不考虑其他因素(如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票股利分配、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
等)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情形;假设发行的股票数量为发行上限 ,即以
数量为准);
   (7)根据公司已披露的 2022 年年度报告,2022 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为 20,590.66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在 2022 年基础上分别按照以下三种假设进行测算:1)
年增加 10%;3)2023 年比 2022 年下降 10%,2024 年比 2023 年下降 10%。
                                                   (上述
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
                                  。
   (8)在预测公司发行前后总股本时,未考虑除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
外的其他因素对总股本的影响。
   上述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发行对公司即期回报主要财务指标的摊薄影响,不代
表公司对未来年度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公司收益的
实现取决于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行业发展状况、市场竞争情况和公司业务发展状
况等诸多因素,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
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前提,公司测算了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
响,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2022.12.31    /2023.12.31    发行前            发行后
总股本(股)            466,901,732                  466,476,332   606,419,231
                                       [注 1]
情形 1:假设 2023 年净利润与 2022 年持平,2024 年净利润与 2023 年持平
扣非前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净利润(万元)
     项目
                 /2022.12.31    /2023.12.31    发行前          发行后
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净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50           0.45        0.45            0.3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50           0.45        0.45            0.3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基本
每股收益(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稀释
每股收益(元/股)
情形 2:假设 2023 年净利润较 2022 年增长 10%,2024 年净利润较 2023 年增长 10%
扣非前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净利润(万元)
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净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50           0.49        0.55            0.4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50           0.49        0.55            0.4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基本
每股收益(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稀释
每股收益(元/股)
情形 3:假设 2023 年净利润较 2022 年减少 10%,2024 年净利润较 2023 年减少 10%
扣非前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净利润(万元)
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净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50           0.40        0.37            0.2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50           0.40        0.37            0.2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基本
每股收益(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稀释
每股收益(元/股)
注 1:截至本次发行预案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 466,476,332 股。
注 2: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系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
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
                                (2010 年修订)规定
计算,同时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影响。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的股本规模和净资产规模将有较大幅
度增加,由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需要一定的时间,若公司在发行当年
最终实现的净利润未能与股本及净资产规模同比例增长,公司每股收益、净资产
收益率等指标均可能出现一定程度的下降,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敬请广
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同时,公司提醒投资者,为测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影响时的假设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本次发行尚需监管部门核准,能否取得核
准、取得核准的时间及发行完成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一旦前述分析的假设条件
或公司经营发生重大变化,不能排除本次发行导致即期回报被摊薄情况发生变化
的可能性。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趋
势及公司发展战略,将进一步提高公司产品市场占有率,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促进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为公司未来经营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
  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分析,详见《浙江哈尔斯真空
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之“第一章 本次向
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概要”中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介绍
以及“第二章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中关于各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的相关内容。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
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专注于不锈钢真空保温器皿、玻璃杯壶、铝瓶、塑杯的研发、设计、制
造与销售,持续推动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升级,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哈尔
斯未来智创’建设项目(一期)”紧跟行业发展趋势,全面打造先进的数字化、
智能化和标准化工厂,加速推进“OEM+ODM”双轮驱动,符合公司现有业务发展
目标与未来发展方向。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能够抓住不锈钢保温器皿从“耐用品”向“消费品”
转变的机遇,继续打造差异化产品服务,满足客户大批量、多样化、个性化的订
单需求,提高产品市场占有率,为公司提供新的盈利增长点,进一步提高公司的
收入规模和利润水平,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和行业地位,为公司实现中长期战略
发展目标奠定基础。
 (二)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公司注重人才梯队建设,根据多年积累的业务经验,设置了科学合理的组织
架构,积极推进人才强企战略,中高层管理团队长期稳定,具有丰富的产品生产、
管理、技术和服务经验,拥有全面的行业知识并深刻了解行业相关制度,能够紧
跟行业的最新发展趋势,顺应市场变化,制定全面商业策略,评估及管理风险,
执行管理及生产计划,有助于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同时,公司注重优秀人才的
培养,拥有完善的内部培养体系,已形成一支文化层次高、专业能力强、综合素
质好的人才队伍,目前已有项目实施所必须的核心人员储备。此外,公司将及时
有效的从外部进行招聘,满足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公司高度重视研发投入、技术人才培养和研发激励制度体系建设,组建了经
验丰富的高水平研发团队,配套了先进的实验、分析和检测仪器设备,通过自主
创新、产学研合作等途径持续开展行业新品开发和工艺革新,形成了一系列具有
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成果,并持续将研发成果、技术工艺改造成果应用于产
品创新和品质提升。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拥有已获授权专利 817 项,其中发明专利 34
项,实用新型 783 项。公司积极推进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团体标准的制修订工
作,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累计主导或参与制修订的已发布标准共计 24
项,目前公司正在参与研制国际标准 1 项、国家标准 5 项、行业标准 4 项、团体
标准 9 项。此外,公司与浙江工业大学等国内高校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同时与多家客户、供应商形成了战略合作联盟,助力本次募投项目顺利实施。
  公司始终专注于不锈钢真空保温器皿、玻璃杯壶、铝瓶、塑杯的研发、设计、
制造与销售。历经 20 余年发展,公司已成为国内最具影响力的杯壶行业龙头企
业,产品远销全球 80 多个国家和地区。
  公司拥有强大的品牌优势,已成功入选“民族品牌工程”,取得“2022 长三
角品牌影响力百强企业”称号,哈尔斯星耀系列(哈尔斯星耀元气瓶、哈尔斯星
耀吸管杯、哈尔斯星耀茶水分离)荣获亚洲三大设计奖项“K-DESIGN AWARD”2023
设计奖,产品受到下游客户的广泛认可。
  国内业务方面,经过多年渠道建设,依托自身独特的经销商管理体系和富有
竞争力的营销政策,通过与核心经销商签订战略合作协议,进行区域市场和销售
服务的深度开发;通过战略客户开发和异业合作推进,创新性地开展渠道共建共
享,集合多方品牌影响力扩大产品边界,不断增强产品的快消品属性。
  国际业务方面,面对竞争激烈的海外市场,公司持续以推行智能制造和数字
工厂改造为抓手,充分运用产线、规模、品牌、研发、技术、设计等方面综合优
势,从战略适配、一体化服务、快速响应机制建设、系统化服务标准等层面,全
方位满足及服务大客户的大批量、多样化、个性化需求。并凭借过硬的品质、稳
定的交期、优秀的设计能力,公司长期与国际知名的不锈钢真空保温器皿品牌商
达成了稳定、良好的合作。同时,公司自有品牌 SIGG 依托于欧洲正在逐步重新
建立自有国际销售网络。
  公司具备良好的市场基础,为募投项目的成功运营奠定了基础。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围绕公司现有主营业务展开,在人员、技术、
市场等方面均具有较好的基础。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公司将进一步完
善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
  五、公司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降低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增强对股东的长期
回报能力,公司将加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监管,加快项目实施进度,提高经营管
理和内部控制水平,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强化投资者的回报机制,具体措施如
下:
 (一)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夯实公司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的基础。未来几年,公司
将进一步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提升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同时,公司也将继续加
强企业内部控制,进一步优化预算管理流程,加强成本管理并强化预算执行监督,
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控风险。
 (二)加强募投项目管理,实现预期效益,降低摊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强募投项目的管理,积极调配资源,合理统
筹安排项目进度,力争早日完成项目建设,如期实现项目预期效益,增强公司综
合竞争力,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增厚以后年度的股东回报,降低本次发行导致的
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三)强化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
  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
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管理本次募集的资金,保证募集资金按照约定用途合
理规范的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的潜在风险。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和公
司董事会的决议,本次募集资金将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并
建立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制度,由保荐机构、监管银行、公司共同监管募集资金使
用,保荐机构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同时,公司定期对募集资金进
行内部审计、外部审计机构鉴证,并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
检查和监督。
 (四)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已按照《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要求修订了《公司章程》,进一步明确了公司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
体条件、比例、分配形式和股票股利分配条件等,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
序和决策机制以及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原则,强化了对中小投资者的权益保障机
制。本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润分配,有效维护和增加对
股东的回报。
  公司制定的上述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
据此进行投资决策,特此提示。
  六、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
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所作出的承诺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的关于填补措施的承诺
  为保证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相关填补措施能
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如下承诺:
  “1、不越权干预发行人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发行人利益;
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发行人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
的,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
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 或发布
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关于填补措施的承诺
  为保证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相关填补措施能
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如下承诺:
  “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
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
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承诺,本人同意接受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
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特此公告。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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