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45 证券简称:金浦钛业 公告编号:2023-121
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交易主要内容
根据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
(立信中联审字[2023]D-1578 号),截至 2023 年 10 月 31 日,金浦
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浦钛业”或“公司”)全资子公司
南京钛白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持股 31.8182%的南京金浦东裕投资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金浦东裕”)持有的镇江融利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镇江融利泉”)59.5%的合伙份额账面价值
为 0 元。
综合考虑钛白粉行业发展状况及镇江融利泉经营情况,为优化公
司资产结构,提高公司资产流动性及使用效率,公司同意金浦东裕将
其持有的镇江融利泉 59.5%的合伙份额以 1 元的价格转让给江苏金淮
东齐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淮东齐”)。本次交易完
成后,金浦东裕将不再持有镇江融利泉的财产份额。金淮东齐拟以 1
元的价格将镇江融利泉 59.5%的合伙份额转让给非关联第三方,为消
除同业竞争风险创造条件。
(二)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交易对手方金淮东齐为金浦钛业实际控制人郭金东先生控制的
企业,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本次关联交易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9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参股公司转让下属企业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郭彦君回避表决。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企业管理;
企业总部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化工产
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
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春兰持有 1%股权。
实际控制人:郭金东
先生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
金淮东齐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淮东齐不存在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
企业(黑名单)信息的情形。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镇江融利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 镇江市新区大港临江西路 68 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 镇江国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委派代表:李玉连)
成立日期 2020 年 12 月 26 日
出资额 20,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1191MA24P0DN1T
一般项目:股权投资(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
经营范围
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为镇江融利泉 59.5%财产份额,交易标的股权权属
清晰,交易时不存在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股权
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等。
(2)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2023 年度金浦东裕对镇江融利泉
的长期股权投资合计确认投资损失 32,719,398.42 元。根据权益法核
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会计准则要求,经公司财务部门测算,该项投资
损失减少公司利润约为 1,040 万元。
截至本次交易的审计基准日 2023 年 10 月 31 日,2023 年度金浦
东裕对镇江融利泉的长期股权投资合计确认投资损失 97,484,251.44
元。本次交易预计将进一步减少公司利润约为 2,060 万元人民币。公
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对投资损益进行会计处理,实
际影响以注册会计师审计后的最终数据为准。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南京金浦东裕投资有限公司 11,900.00 59.50
镇江国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100.00 0.50
镇江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8,000.00 40.00
合计 20,000.00 100.00
太白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太白集团”),故其资产仅为江
苏太白股权及少许货币资金(不超过 500 元人民币)。持有该资产期
间,镇江融利泉未收到任何股权分红等收益,除 500 元其他应付款外,
未产生任何负债,除少许费用(每年不超过 50 元)外未产生其他费
用。
江苏太白集团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单位:元人民币)
项目 2023 年 10 月 31 日(未经审计)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544,503,206.82 638,882,725.38
负债总额 724,360,648.45 703,773,756.87
净资产 -179,857,441.63 -64,891,031.49
营业收入 458,596,412.99 752,556,080.34
营业利润 -116,662,240.73 -96,528,388.41
净利润 -116,353,990.06 -75,667,119.82
权利的条款。
江融利泉不存在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
信企业(黑名单)信息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着公平公允以及维护上市公司利益的原则,本次交易价格以审
计结果为定价依据。
根据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东裕投资《审
计报告》(立信中联审字[2023]D-1578 号),截止 2023 年 10 月 31
日,东裕投资持有的镇江融利泉 59.5%的财产份额对应的价值为 0 元。
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本次交易转让价格为 1 元。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出让方(甲方):南京金浦东裕投资有限公司
受让方(乙方):江苏金准东齐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一、转让价格及转让款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付)的方式一次将上述款项支付给甲方。
二、甲方保证对财产份额拥有所有权及完全处分权,保证在财
产份额上未设定抵押、质押,保证财产份额未被查封,保证财产份
额不受第三人之追索,否则,甲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
责任。
六、审议程序
公司独立董事 2023 年 12 月 29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
二次专门会议,审议讨论了《关于参股公司转让下属企业股权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认为拟出售镇江融利泉股份事项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
结构,集中优势资源专注主业发展,符合全体股东及上市公司的利益。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9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参股公司转让下属企业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郭彦君回避表决。
七、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为消除同业竞争风险创造条件,同时综合考虑钛白粉行业
发展状况及镇江融利泉经营情况,有利于减少投资风险,优化公司资产
结构,提高资产流动性及使用效率,调整公司投资布局结构,促进公司
持续健康发展及股东价值最大化,本次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截止公告日,公司与金淮东齐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
额为 0 元。
九、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