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05 证券简称:德科立 公告编号:2023-088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
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29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3
年 12 月 26 日通过书面及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 3 名,
实际参加监事 3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英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
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实施 2023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3-086)。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保证公
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良
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建立股东与公司员工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核实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
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
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
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
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
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不存在中国证监
会认定的其他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
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
计划前 5 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