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迪威尔高管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南京迪威尔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管理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以下简称“《监管指
南》”)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南京迪威尔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
单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本次合计可归属激励对象共计 43 人,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归属
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
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且激励对象获授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
因次,监事会同意为本次符合条件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33 人办理归属,对应可归
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42.00 万股;为预留授予激励对象 10 人办理归属,对应可归
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9.60 万股。本次合计可归属的激励对象共计 43 人,合计可归
属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51.60 万股。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
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南京迪威尔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