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48 证券简称:冠中生态 公告编号:2023-081
债券代码:123207 债券简称:冠中转债
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下,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
下简称“募投项目”)“生态修复产品生产基地项目”(以下简称“本项
目”)的建设方案进行优化调整,并审慎决定将本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态的日期由2023年12月31日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另外,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
定: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超过最近一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完成期限
且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未达到相关计划金额50%的,上市公司应当对该项目
的可行性、预计收益等重新进行论证,决定是否继续实施该项目。”因此,
公司对本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和预计收益进行了重新论证。现将有关事
项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62号)同意
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
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
票23,340,000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3.00元,募集资金
总额为人民币303,42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总额(不含增值税)人民
币45,677,642.4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57,742,357.55元。中
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1年2月22日对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中兴
华验字(2021)第030004号)。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
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投资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2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
金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累计投入募 截至期末投资 项目原预
序 募集资金净额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集资金金额 进度(3)= 定可使用
号 (1)
(2) (2)/(1) 状态日期
生态修复产品 2023年12
生产基地项目 月31日
补充工程项目
营运资金
合计 45,448.20 25,774.24 19,542.42 75.82% -
注:1、实际募集资金数额不满足募投项目投资需要的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方
式解决;
三、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当前募投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在不改变募
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下,拟对以下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
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项目名称
调整前 调整后
生态修复产品生产基地项目 2023年12月31日 2025年12月31日
近年来,公司所处的生态环境治理业发展较快,行业内企业出现向综
合型生态修复治理方向发展的趋势,研发水平较高、技术实力强劲的企业,
竞争优势明显。基于技术的快速发展需要、市场多样化的需求、行业发展
前景等综合因素考虑,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与未来发展战略规划,公
司拟对募投项目“生态修复产品生产基地项目”建设方案进行优化调整,
调高容积率,增加部分建筑单体层高,增加的建筑面积主要用于“工厂化
育苗项目”建设。调整后,本项目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实施主
体、实施地点、实施方式等保持不变。另外,受工程施工、物流运输等环
节周期增加等外部环境的影响,结合当前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基于审
慎性原则,决定将募投项目“生态修复产品生产基地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期从2023年12月31日调整为2025年12月31日。
四、 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的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规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超过最近一次募集资金投
资计划的完成期限且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未达到相关计划金额50%的,上市
公司应当对该项目的可行性、预计收益等重新进行论证,决定是否继续实
施该项目。”因此,公司对本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和预计收益进行了重
新论证。
(一) 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拓新的业务和利润增长点
公司自成立以来深耕于生态修复领域,在植被恢复技术上取得了良
好的竞争优势。公司致力于布局整个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领域的建设与
运营,形成集投融资、技术咨询服务与研发、关键材料生产、关键装备研
制、项目勘查设计、施工与运营管护以及生态产品开发销售为一体的全产
业链条,最终成为可以为客户提供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综合解决方案的
行业领头企业。
“工厂化育苗”是本项目原有建设内容之一,是一种通过自动化、智
能化和标准化,一次成苗,周年供应的现代化育苗体系,也是促进林木育
苗产业快速发展的有效途径。目前公司工厂化育苗相关技术研究已完成
中试并产生小批量订单,亟待规模化应用推广,本次增加项目建设面积主
要应用于该项目。
本项目建成后将继续巩固和稳步提升公司生态业务项目的承接和施
工能力,同时提高整体研发水平,通过拓展技术应用的深度与广度,推动
植被恢复市场的成熟与细分,提高公司产品的附加值和市场占有率,保持
公司在行业内的竞争力,同时向植物培育、土壤修复、零碳建筑等板块领
域进一步拓展,并争取形成新的利润增长点。
经过多年的发展,中国生态文明建设已进入了以降碳为重点战略方
向、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实现生态
环境质量改善由量变到质变的关键时期。未来的生态修复格局应秉承以
人为本,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增加生态修复设计的多元化,以自然为根,
尊重自然且顺应自然,通过多元化的生态修复设计完成生态修复可持续
发展的总体布局。坚持自然修复为主,人工修复为辅,整体布局,统一规
划,根据不同地域和环境特点宜农则农、宜林则林、宜建则建,多种技术
手段多元化修复待修复区生态环境,使得生态总体达到可持续、可循环、
可再生。
本项目将建设成为集产品生产与检测、技术研发与中试为一体的示
范基地,其实施主要依托于研发中心的建设发展和研究成果。公司目前拥
有较为健全的研发体系,设置了完善的职能部门,本项目的建设将大力扩
展工作试验区面积,形成设备完善、结构完整、发展有力的研发中心基础
设施,并大力引入研发人才,通过整合国内外植被恢复领域先进的技术成
果,针对各地不同生态环境情况,进行细分市场的应用技术研究,打造国
内外一流的集生态修复产品生产以及技术研发、应用、评价于一体的研发
与应用基地,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技术实力,保证公司的技术优势和核心竞
争力。
(二) 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公司多年来一直致力于深耕于生态修复领域,在植被恢复土壤产品、
设备、施工技术方面取得了多项自主知识产权。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
司累计授权专利数量达到57项,在申请专利29项。在技术创新方面,公司
也大力引进技术人才,加强研究团队的实力和专业水平,并持续优化资源
配置,从公司结构组织、制度、人员、文化等多方面保证公司技术创新工
作的顺利开展,形成研发部门与业务部门的良性互动,共同推动公司的技
术创新。因此,公司已拥有的丰富的技术储备及良好的技术创新能力为项
目的实施奠定了基础,可以保障未来项目的顺利实施。
(三) 项目预计收益
本项目建成后将在一定程度上拓展公司发展空间,有助于公司新产
品、新工艺、新装备研究开发,有力促进公司新产品、新技术产业化应用,
有利于公司开拓新业务模式,增强公司中长期发展后劲,促进公司提升行
业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同时获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四) 重新论证的结论
经重新论证,公司认为本项目符合公司战略规划,仍然具备投资的必
要性和可行性,公司将继续实施上述项目。同时,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环
境变化,并对募集资金投资进行适时安排。
五、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是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自身发展战略规划而
作出的审慎决策,有助于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有助于合理优化资源配置,进一步提升公司技术研发
能力,有助于公司抓住市场发展机遇和优化布局。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涉及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入金
额、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方式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
生产经营产生影响,符合公司的未来发展战略及股东的长远利益。
六、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风险提示
本次募投项目“生态修复产品生产基地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
期从2023年12月31日调整为2025年12月31日,是根据该项目实施进度及
公司战略规划做出的审慎调整,在募投项目的后续建设中,可能存在宏观
政策、市场环境、行业发展等外部原因以及公司自身内部原因,导致募投
项目不能按计划完成实施、实际产生的效益不及预期的风险。敬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
司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生态修复产品生产基地项目”重新论证,
并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下,根据该募投项目建设的实际进度,审
慎决定将“生态修复产品生产基地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议案》,经审核,监事
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事项,是公司根
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及实际经营状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公司生产经营以及股东权益造成不利影响。因
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事项。
(三)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冠中生态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
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保荐机构对冠中生态本次募投
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八、 备查文件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