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批准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
备考审阅报告的说明
鉴于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瀚微”、
“上市公司”或“公
司”
)拟通过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眸芯科技(上海)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眸芯科技”)49%股权,同时向不超过 35 名符合条件的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就本
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眸芯科技,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
了《眸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信会师报字[2023]第
ZA15580 号)及《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审阅报告及备考财务报表》(信
会师报字[2023]第 ZA15581 号),聘请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上海
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眸芯科技
(上海)有限公司 49%股权所涉及的眸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
值资产评估报告》(东洲评报字【2023】第 2469 号)。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董事会批准上述与本次交易相关的
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备考审阅报告。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批准与本次交易相
关的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备考审阅报告的说明》盖章页)
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