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8 日召开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为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
对本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审核,听取了有关人员汇报,现就相关事项发表
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独立意见
本次对董事长的选举是在充分了解被选人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
综合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并已征得其本人同意。被选人具备担任拟任职务的资质和
能力,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拟任职务的情形,也不存在
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相关选举程序符
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我们一致同意选举粘建军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
二、关于聘任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根据被提名人孙培刚先生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我们未发现其有违反《公司
法》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现象,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中的相关规定,任职资格合法。经了解,
被提名人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具备担任公司总
经理所应具备的能力。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聘任孙培刚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三、关于聘任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及证券事务代表的独立
意见
根据赵海波先生、张坤杰先生、钱海先生、夏松乾先生、孟祥吉先生、伊成儒先
生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我们未发现前述人员有违反《公司法》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
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现象,上述人员任职资格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中的相关规定,能够胜任所聘岗位且有利于公司的发展;
董事会聘任上述人员的审核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
我们一致同意:
务总监;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作出的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
事长的议案》《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
部门负责人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的决议。
独立董事:王大树、李书锋、翟业虎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