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架: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提示性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3-12-2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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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35       证券简称:东南网架       公告编号:2023-102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提示性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南网架”或“发行人”、
                               “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200,0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已
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845 号文同意注册。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将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4 年 1 月 2
日,T-1 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
(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
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及相关资料可在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查询。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一)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 A 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可
转债及未来经本次可转债转换的公司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二)发行规模和发行数量
  本次可转债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200,000.00 万元,发行数量为 2,000.00 万张。
  (三)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可转债每张面值 100 元人民币,按面值发行。
  (四)可转债基本情况
  本次可转债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即自 2024 年 1 月 3 日至 2030 年 1 月
另计息)。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第一年 0.30%,第二年 0.50%,第三年 1.00%,
第四年 1.50%,第五年 1.80%,第六年 2.00%。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以本次发行可转债的票面
面值 108%(含最后一期年度利息)的价格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
司债券。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并支付最后
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自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
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
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的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发行首日。
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
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 5 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
(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已经转换或已经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债,公司不
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项。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的第一个交易
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债券持有人对转股或者不转股有选择权,并于转股的次
日成为公司股东。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5.73 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
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
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
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
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交易
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2)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
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使公司股份
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
四舍五入):
  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1 为调整后转股价,P0 为调整前转股价,n 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
A 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k 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D 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
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并于
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时期(如需)。当转股价格调
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
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本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本公司股份类别、
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
或转股衍生权益时,本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
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
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届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评级,东南网
架主体信用级别为 AA,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级别为 AA。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五)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原股东优先配售日和网上申购日为 2024 年 1 月 3 日(T 日)。
  (六)发行对象
T-1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发行人股东。
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
(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其中自然人需根据《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适当
性管理相关事项的通知》(深证上〔2022〕587 号)等规定已开通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的可转债交易权限。
  (七)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的东南转债向股权登记日(2024 年 1 月 2 日,T-1 日)收市后登记
在册的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之外的余额和原股东放弃优先配
售后的部分,采用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发行的方式进行,余额由保荐人(主
承销商)包销。
  本次发行承销工作不设置承销团及分销商,由开源证券作为主承销商组织本
次发行承销工作。
  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东南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24 年 1 月 2 日,
T-1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东南网架”股份数量按每股配售 1.7411 元面值
可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的金额,并按 100 元/张转换为可转债张数,每
   发行人现有总股本 1,149,598,194 股,发行人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库存股
先配售比例计算,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上限总额为 19,999,636 张,约占本
次发行的可转债总额的 99.9982%。由于不足 1 张部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南执行,最终优先配售总数可能略有差
异。
   原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申购。原股东参与
优先配售的部分,应当在 2024 年 1 月 3 日(T 日)申购时缴付足额认购资金。
原股东参与优先配售后的余额网上申购部分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原股东的优先配售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配售代码为“082135”,配售
简称为“东南配债”。原股东网上优先配售可转债认购数量不足 1 张的部分按照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南执行,即所产生的不足 1 张的优先认购
数量,按数量大小排序,数量小的进位给数量大的参与优先认购的原股东,以达
到最小记账单位 1 张,循环进行直至全部配完。
   原股东持有的“东南网架”股票如托管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证券营业部,
则以托管在各营业部的股票分别计算可认购的张数,且必须依照深交所相关业务
规则在对应证券营业部进行配售认购。
申购简称为“东南发债”。每个账户最小申购数量 10 张(1,000 元),每 10 张
为一个申购单位,超过 10 张的必须是 10 张的整数倍,每个账户申购上限是 1 万
张(100 万元),超出部分为无效申购。投资者参与可转债网上申购只能使用一
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申购的,或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
账户多次参与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
申购。
   投资者应结合行业监管要求及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合理确定申购金
额,不得超资产规模申购。保荐人(主承销商)发现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
则该投资者的申购无效。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
为申购。
   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
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 T-1 日
日终为准。
   (八)发行地点
   网上发行地点:全国所有与深交所交易系统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
   (九)锁定期
   本次发行的东南转债不设持有期限制,投资者获得配售的东南转债上市首日
即可交易。
   (十)承销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由保荐人(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对 认 购 金 额 不 足 200,000.00 万 元 的 部 分 承 担 余 额 包 销 责 任 , 包 销 基 数 为
和包销金额,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即原则上最大包销金
额为 60,000.00 万元。当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时,保荐人(主承销
商)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协商一致后继续履行发行程序或
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由主承销商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如果中止发行,
将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择机重启发行。
   保荐人(主承销商)依据承销协议将原股东优先认购款与网上申购资金及包
销金额汇总,按照承销协议扣除承销费用后划入发行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十一)上市安排
   发行人将在本次发行结束后尽快向深交所申请上市,办理有关上市手续,具
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十二)转股价格的调整
   在本次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
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使公司股份
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
四舍五入):
  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1 为调整后转股价,P0 为调整前转股价,n 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
A 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k 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D 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
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并于
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时期(如需)。当转股价格调
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
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本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本公司股份类别、
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
或转股衍生权益时,本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
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
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届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十三)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 A 股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
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
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
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应不低于前述的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且修正后的价格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
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
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
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
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和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有关信
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
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
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十四)转股股数的确定方式
  债券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的计算方式为 Q=V/P,并以去
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
  其中:Q 为转股数量;V:指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P:指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格。
  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一股的可转债
部分,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债持有人转股日后
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债的票面余额以及该余额对应的当期应
计利息。
  (十五)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以本次发行可转债的票面
面值 108%(含最后一期年度利息)的价格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
司债券。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
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1)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公司 A 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
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人民币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适用的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
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
盘价格计算。
  (十六)回售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
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的 70%时,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
债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
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而
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
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
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
新计算。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式参见赎回条款的相关内容。
  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债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
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债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
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售权,可转债持有
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内,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该变化根据
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被视作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被中国证
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债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
的权利。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
计利息价格回售给公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
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该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应再行使附
加回售权。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式参见赎回条款的相关内容。
  (十七)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公司股票享有与原股票同等的权益,在股
利分配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因可转债转股形成的股
东)均参与当期股利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十八)与本次发行有关的时间安排
        时间                    发行安排
     (T-2日)         刊登《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募集说明书提示性公
     (T-1 日)        网上路演;
      (T 日)         刊登《发行提示性公告》
         时间                        发行安排
                       网上申购(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确定网上中签率
      (T+1 日)          刊登《网上发行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
                       刊登《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T+2 日)
                       网上申购中签缴款(投资者确保资金账户在T+2日日终
                       有足额的可转债认购资金)
      (T+3 日)          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
      (T+4 日)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
  注: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对上述日程安排进行调整或遇重大突发事
件影响发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二、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
  (一)发行人: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萧山区衙前镇
  联系人:蒋建华
  联系电话:0571-82783358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 1 号都市之门 B 座 5 层
  联系人:投资银行总部资本市场部
  联系电话:010-56509960
                            发行人: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此页无正文,为《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提示性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为《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提示性公告》之盖章页)
              保荐人(主承销商):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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