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735 股票简称:王子新材 公告编号:2023-107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股权转让暨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7 日
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子公司股权转让暨放弃优
先购买权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交易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栢兴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栢兴科技”)下属控股
子公司成都启恒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启恒”)股东胡艳拟将其
持有的成都启恒 5%的股权以 1 元人民币的价格转让给深圳市鸿启润科技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深圳鸿启润”),同意栢兴科技放弃本次股权转让的
优先购买权,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栢兴科技仍持有成都启恒 70%的股权,本次股
权转让不涉及合并报表范围变化。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规定,本次股
权转让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股权转
让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主要交易双方基本情况
(一)转让方基本情况
胡艳
证件名称:身份证
证件号码:1201041986********
住所:天津市南开区长江道********
胡艳为成都启恒董事,经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受让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鸿启润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D67U073B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住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富康社区奋进路 4 号王子工业厂房 B 栋 5 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文强
注册资本:人民币 50 万元
成立日期:2023 年 12 月 01 日
经营期限: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企业管理咨询;国内贸易代理;技术服务、技
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无。
截至本公告日,深圳鸿启润股东均为公司员工,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上
查询,该受让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成都启恒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24MA6CTHWH6M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住所:成都市郫都区成都现代工业港北片区天台寺路 1050 号
法定代表人:雷杰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19 年 08 月 30 日
经营期限: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新材料、环保材料、塑料制品、泡沫塑料、机电设备、机械设备
及零配件、纸制品、包装材料、模具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仪器仪表的销售;贸
易代理服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质检技术服务(不含特种设备、进出口商品检
验、民用核安全设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展开经
营活动)。
成都启恒为公司二级控股子公司,经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不是失信被
执行人。
(二)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22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3 年 11 月 30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7,092,390.58 12,415,331.68
负债总额 13,030,334.90 7,176,888.39
净资产 4,062,055.68 5,238,443.29
项目 2022 年度(经审计) 2023 年 1-11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22,302,544.14 15,640,327.87
营业利润 1,655,236.04 1,266,929.92
净利润 1,543,832.47 1,176,387.61
(三)股权权属情况
成都启恒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重大争议、
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
况。
(四)本次股权转让前后股本情况
单位:万元
股权转让前 股权转让后
股东 认缴 持股 实缴 认缴 持股 实缴
出资额 比例 出资额 出资额 比例 出资额
栢兴科技 700.00 70.00% 280.00 700.00 70.00% 280.00
香港华锦威 250.00 25.00% 0.00 250.00 25.00% 0.00
胡艳 50.00 5.00% 0.00 / / /
深圳鸿启润 / / / 50.00 5.00% 0.00
合计 1000.00 100.00% 280.00 1000.00 100.00% 280.00
四、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转让方:胡艳(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深圳市鸿启润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股权转让价格与付款方式
纳剩余 50 万元人民币认缴出资额的出资义务。
律法规的规定代扣代缴甲方就本次股权转让应当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具体的所得
税金额以税务主管机关确定的金额为准),并将上述股权转让价款扣除甲方应当
缴纳所得税之后的金额支付给甲方。
行转帐方式支付给甲方。
宜的变更登记申请。
第二条 保证
真实出资,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权,甲方拥有完全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对所转让
的股份,在转让时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或担保,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
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法律和经济责任,全部由甲方承担。
定的股东的义务和责任。
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随股份转让而转由乙方享有与承担。
第三条 盈亏分担
本公司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同意并办理股东变更登记后,乙方即成为成都启
恒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股东,按出资比例及章程规定分享公司利润与分担亏损。
第四条 费用负担
本公司规定的股份转让有关费用,包括:全部费用,由双方承担。
第五条 保密
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一方的且无
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
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
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
法规另有规定或各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六条 违约责任
本协议书一经生效,双方必须自觉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协议书的规定全面履
行义务,应当依照法律和本协议书的规定承担责任。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
五、股权转让目的与影响
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有利于推动成都启恒在新型显示专
用材料及保护材料领域的业务拓展,提升公司业绩,同时改善上市公司资产质量,
优化上市公司资源配置,增强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从而更好地完成公司深
耕新型显示产业链配套材料领域的发展战略。
本次股权转让事项严格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事项尚需工商行政部门审批,未来成都启恒的经营和业绩可能面临经济环境、
行业周期、运营管理、内部控制等方面的风险,公司将通过采取积极的经营策略、
有效的内控机制和管理体系来预防和控制上述可能存在的风险。
六、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