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帅丰
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帅丰电器”、“上市公司”、“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
及保荐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017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普通股
(A股)35,200,000股,每股发行价为24.2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855,008,000.00元;
扣除保荐和承销费以及其他发行费用后,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
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20)验字第
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以及《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书说明》中对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披露的相
关内容,公司募集资金拟用于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投资 拟使用
序号 项目名称
总额 募集资金
合计 130,891.05 79,124.82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拟投入募集 累计使用募集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进度(%)
资金金额 资金金额
年新增 40 万台智能化高效节能集成灶
产业化示范项目
合计 79,124.82 48,564.84 61.38
注:“营销网络建设项目”中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超额部分
三、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募投项目拟进行延期的具体情况
为了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
司综合考虑市场、行业环境的变化及公司实际情况,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当前
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
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延期调整,
具体如下:
原预计达到预定 延期后预计达到预
项目名称
可使用状态日期 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年新增 40 万台智能化高效节能集成灶产业化示范项目 2023 年 12 月 2024 年 12 月
上述调整不属于募集资金用途的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募投项目拟进行延期的原因
公司通过实施募投项目“年新增40万台智能化高效节能集成灶产业化示范项
目”,新建智能化高效节能集成灶及高端厨房配套产品生产基地,提高公司产能
和生产效率,优化公司产品结构,进一步增强公司智能化制造水平,提升公司品
牌形象和综合竞争力,从而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巩固市场竞争地位。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该项目基建部分已基本完工,部分生产设备已完成
安装调试并开始投入使用,募集资金整体投入进度约为55.53%,尚未完全达到项
目规划的预定可使用状态。该项目未能按期完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主要系受
市场环境和消费需求等影响,近年来集成灶行业增速有所减缓,公司现有已投入
生产设备已经可以覆盖公司销售端的需求,因此公司基于现有的产能需求情况,
并出于稳健的投资建设决策,放缓了该项目的建设投入进度。为降低募集资金的
投资风险,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证资金安全合理使用,公司在结合实际情
况且不影响现有业务需求的情况下,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将该募投项目预计达
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3年12月延长至2024年12月。
公司将通过科学合理的投资规划和预算管理,确保设备投资与项目效益的平
衡和优化。同时,公司也会密切关注市场变化和技术发展,及时调整设备投资策
略,以保持设备的先进性和适用性,从而更好地发挥募投项目的效益。
四、保障延期后按期完成的相关措施
公司将密切关注市场变化,积极协调人力、物力等资源配置,加大对营销部
门的支持力度,加强对募投项目的监督管理,定期对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
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并实现募投项目质量和经济效益的最优化。
五、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结合生产经营实际情况与市场环境变化,以审慎和效益最大化为原则把
控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客
观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项目进度的变化,不影响募投项目的实施内
容,不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本次调整将有利于公司更好地使用募集资金,保证项目顺利、高质量地实施,
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将充分考虑长远发展规划,合理调配现有资源,
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并加强对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促使募投项目早日达
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五、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拟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中的“年新增40万台智能化高效节能集成灶产业
化示范项目”进行延期,完成期限延长至2024年12月。该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
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帅丰电器本次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延期已经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
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
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用
途、募投项目地点、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
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因此,保荐机构对上述帅丰电器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部分
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孙 婕 郑文英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