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第 1—2 页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第 3—13 页
三、附件………………………………………………………… 第 14—18 页
(一)本所营业执照复印件…………………………………… 第 14 页
(二)本所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复印件…………………… 第 15 页
(三)本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完备证明材料 ………… 第 16 页
(四)本所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 第 17—18 页
天健审〔2023〕10091 号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交科公司)管
理层编制的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浙江交科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
其他目的。我们同意本鉴证报告作为浙江交科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必备
文件,随同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
二、管理层的责任
浙江交科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的规定编制《前次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浙江交科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
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
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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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
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浙江交科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符合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的规定,如实
反映了浙江交科公司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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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的规定,将本公
司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994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
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和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采用询价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保荐费用 754.72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63,945.28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之一东兴证券于 2018
年 7 月 25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已预付承销费、审计费、信息披露费、
股权登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1,563.25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
资金净额为 62,382.03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8〕254 号)。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524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东兴证券、浙商证券向本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
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公
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500.00 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总
额为人民币 250,000.00 万元,
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405.66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249,594.34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之一浙商证券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
除律师费、审计及验资费、资信评级费、信息披露费用和发行手续费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 151.89 万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249,442.45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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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
告》(天健验〔2020〕98 号)。
(二) 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初始存放金额 2023 年 9 月 30 日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备注
[注] 余额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杭州吴山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杭州吴山支行
合 计 63,945.28
[注]初始存放金额包括部分发行费用 1,563.24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初始存放金额 2023 年 9 月 30 日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备注
[注 1] 余额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杭州吴山支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浙江省分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杭州钱江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杭州钱江支行
合 计 249,594.34 29,628.16[注 2]
[注 1]初始存放金额包括部分发行费用 151.89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注 2]账户实际募集资金结余 29,628.16 万元,含发行费 23.59 万元公司先期使用普通
银行账户对外支付,结余在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中。应结余募集资金与实际结余募集资金的差
额系本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入的理财产品 20,000.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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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 2018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 1-1。
(二) 2020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 1-2。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变更的情形。
四、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一) 2018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施工机械装备升级更新购置项目实际投资金额 59,301.20 万元,较承诺投资金额
标项目需求,原先设定的购置项目清单所列剩余未购置设备已不符合公司发展需要。为提高
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发展规划及实际经营需要,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6 日召开第八
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重大资产重组募集配套资金投资项
目结项与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施工机
械装备升级更新购置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 2020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施工机械装备升级更新购置项目实际投资金额 85,903.26 万元,较承诺投资金额
营初期。
金额 70,614.61 万元,较承诺投资金额 94,442.45 万元少 23,827.84 万元,主要原因系该项
目在 2022 年 1 月已经处于预定可使用状态,进入了运维期,剩余募集资金将用于工程尾款
支付。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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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形。
六、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一)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 2-1。对照表中实现效益的计算口
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 2-2。对照表中实现效益的计算口
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二)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除补充营运资金外,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 20%(含 20%)以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 20%(含 20%)以上的情况。
七、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一) 2018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
(二) 2020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
八、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一) 2018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浙江交工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交工)使用不超过 8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
(不超过 1 年)商业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公司已如期赎回上述理
财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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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浙江交工使
用额度不超过 14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不超过 1 年)商业银行结构性存款产
品。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公司已如期赎回上述理财产品。
(二) 2020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10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及时足额归还至相
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 2021 年 6 月 29 日,公司已全部归还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
金合计 32,000.00 万元。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0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及时足额归还至相关募集
资金专户。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
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浙江交工
使用不超过 8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商业银行发行的结构性存款产品。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公司已如期赎回上述理财产品。
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浙江交工使
用额度不超过 14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不超过 1 年)商业银行结构性存款
产品。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公司已如期赎回上述理财产品。
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浙
江交工,使用额度不超过 50,000 万元(其中公司 10,000 万元,浙江交工 40,000 万元)的
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 70,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尚
未到期的结构性存款合计 20,000.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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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发展的工程项目。公司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需要,择机采购设备、支付设备款
[注 2]104 国道西过境平阳段(104 国道瑞安仙降至平阳萧江段)改建工程 PPP 项目在 2022 年 1 月已经处于预定可使用状态,进入了运维期
[注 3]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内容及原因详见本报告四之(二)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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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为出具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之目的而
提供文件的复印件,仅用于说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法经营,
未经本所书面同意,此文件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亦不得向第三方传送或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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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src.gov.cn/pub/newsite/kjb/sjypgjgba/202011/t20201102_385509.html
仅为出具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之目的而提供文件的复
印件,仅用于说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备案工作已完备,
未经本所书面同意,此文件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亦不得向第三方传送或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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