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好利科技
股票代码:002729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上海臻桤骏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通讯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洞泾路 8 号 18 幢
住所:上海市松江区洞泾路 8 号 18 幢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持股比例下降至 5%以下
签署日期:2023 年 12 月 27 日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
“《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
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
则 15 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准则 15 号》的规定,本报告
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
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
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
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
解释或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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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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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 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下列简称具有以下特定涵义:
好利科技、上市公司 指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臻桤 上海臻桤骏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指
骏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
本报告书、本报告 指
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
《准则 15 号》 指
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万元 指 如无特指,为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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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上海臻桤骏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洞泾路8号18幢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敏康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9,8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7MA1J4KRW63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期限:2020年9月10日至2040年9月9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不得从事代
理记帐),市场信息咨询与调查(不得从事社会调查、社会调研、民意调查、民
意测验),公关活动策划,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电脑图文设计、制作,设
计、制作各类广告,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
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2020年9月10日
(二)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计 19,800 100%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其主要负责人情况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
姓名 性别 现任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地区居留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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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红 女 委派代表 中国 上海 无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
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
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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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其自身资金需要而做出的安排。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有意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
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不排除继续减少或增加其在上市公司中拥
有权益的股份的可能。未来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相关批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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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自前次权益变动报告披露,信息披露义 务人持有上市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 9,148,396 股无限售流通股,
占上市公司现有总股本比例的 4.9999%。
二、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式减持上市公司股份,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减持均价 占当时总
股东姓名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股数(股)
(元/股) 股本比例
大宗交易 2022 年 7 月 7 日 41.20 2,613,856 2.00%
上海臻桤 大宗交易 2022 年 10 月 19 日 29.50 3,659,300 2.00%
骏
大宗交易 2023 年 12 月 26 日 20.37 332,771 0.18%
合计 4.18%
股本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2-038),以上市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总股
本93,352,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40元(含税),共计
发放3,734,080 元, 同时 以资本 公积 金向 全体 股东每10股 转增 4股 ,合计 转增
上市公司股本总额增加至130,692,800股,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臻桤骏的持股数量
相应增加,持股比例未发生变化。
转增股本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2-075),以上市公司截至2022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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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股本130,692,8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合计转
增52,277,120股。上述权益分派方案于2022年9月29日实施完毕。本次转增股本后,
上市公司股本总额增加至182,969,920股,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臻桤骏的持股数量
相应增加,持股比例未发生变化。
公司于2022年7月9日、2022年10月3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解
除质押及减持股份比例超过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5)、《关于持股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权益变动前 权益变动后
股东姓名 股份性质 持股数量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比例
(股) (股)
合计持有股份 8,571,360 9.18% 9,148,396 4.9999%
上海臻桤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8,571,360 9.18% 9,148,396 4.9999%
骏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注:1.由于上市公司于2022年6月8日实施2021年度权益分派暨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方案、于2022年9月29日实施2022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方案,上市公司总股本因权益分派的实施发生了变动,因此,信息披露义务人
的持股数量亦相应变动。本次权益变动前上市公司当时总股本为93,352,000股;
本次变动后公司总股本为182,969,920股,本报告书中的持股占比分别按对应总股
本计算。
成。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中有7,412,500
股处于质押状态,其余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情况。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前次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披露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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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臻桤骏于2022年4月22日披露了前次《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截至前
次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上海臻桤骏持有上市公司无限售流通股8,571,360股,
占上市公司当时总股份数的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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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前 6 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次披露的权益变动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 6
个月内不存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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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
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
解而应当披露的其他信息,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交易所依法要求提供的其他重
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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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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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臻桤骏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章):
签署日期: 2023 年 12 月 27 日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之签署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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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臻桤骏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章):
签署日期: 2023 年 12 月 27 日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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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 市 公 司 名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 上 市 公 司
福建省厦门市
称 有限公司 所在地
股票简称 好利科技 股票代码 002729
信息披露
信 息 披 露 义 上海臻桤骏商务咨询合伙企 上海市松江区洞泾路 8 号 18
义务人住
务人名称 业(有限合伙) 幢
所
拥有权益的
增加 □ 减少 √不 有无一致
股份数量变 有 □ 无 √
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行动人
化
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义
义务人是
务人是否为 是 □ 是 □
否为上市
上市公司第 否 √ 否 √
公司实际
一大股东
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权 益 变 动 方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式(可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大宗交易)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持股数量:8,571,360 股
持股比例:占上市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9.18%
信息披露义
务人披露前 注:上市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8 日实施 2021 年度权益分派暨资本公积金转增
拥有权益的 股本:以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93,352,000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
股份数量及 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合计转增 37,340,800 股,本次转增股本后,
占上市公司 公司股本总额增加至 130,692,800 股;上市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29 日实施 2022
已发行股份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公司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总
比例 股本 130,692,800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合
计转增 52,277,120 股,本次转增股本后,公司股本总额增加至 182,969,920
股。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臻桤骏前次权益变动至本次权益变动期间,公司总
股本由于权益分派的实施发生了变动,因此,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臻桤骏持
股数量亦相应变动。
本次权益变
动后,信息披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露义务人拥
持股数量:9,148,396 股
有权益的股
持股比例:4.9999%
份数量及变
变动比例:4.18%
动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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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市公司
拥 有 权 益 的 变动方式:大宗交易
股 份 变 动 的 变动时间:2022 年 7 月 7 日至 2023 年 12 月 26 日
时间及方式
是否已充分
披 露 资 金 来 不适用
源
信息披露义
是 □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无明确的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持
务人是否拟
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如果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义务披
于未来 12 个
露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相关批准程
月内继续增
序
持
信息披露义
务人在此前 6
个月是否在
是 □ 否 √(除本次披露的权益变动情况外)
二级市场买
卖该上市公
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
明:
控股股东或
实际控制人
减持时是否
存 在 侵 害 上 不适用
市公司和股
东权益的问
题
控股股东或
实际控制人
减持时是否
存在未清偿
其对公司的
负债,未解除 不适用
公司为其负
债提供的担
保,或者损害
公司利益的
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
动 是 否 需 取 不适用
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
不适用
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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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附表》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臻桤骏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章):
签署日期: 2023 年 12 月 27 日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署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