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文件
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6 日召开的第十届
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
独立董事,对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如下:
一、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施健升、田晓东、王鹏宇、孙银钢先生不存在被
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之现象,亦不存在
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经审阅董事会提供的施健升、田晓东、王鹏宇、孙银钢先生的个
人简历等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其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
业素养具备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和履职能力。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一致同意聘任施健升、田晓东、王鹏宇、
孙银钢先生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二、关于与关联方共同出资设立中国大唐集团科技创新有限公司
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董事会审议该项关联交易议案的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文件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程序合
法。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科技创新公司是积极落
实国家“双碳”战略、科技创新战略的具体举措,可作为能源领域科
技创新平台,有利于推动协同创新攻关、广泛聚合、借力各方创新资
源,共同承接国家重大科技攻关任务,实现全产业链产学研用深度融
合,加快高水平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与孵化,培育战略新兴产业与未来
产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与关联方共同出资设立中国大唐集团科技创新有限公司,注册资
本为 100,000 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为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
雄安片区保津高速南段会议中心 2-032(以市场监督管理机构核准的
住所为准)
。桂冠电力以货币出资 12,000 万元,出资比例 12%;派出
一名董事;注册资本金于注册成立后五年内分批到位,分别为 30%、
公司以自有资金与关联方共同出资设立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并
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自
愿、合理的原则,并已充分评估自身经营状况,合理安排资金进行本
次投资,对公司本期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不会产生较大影响,有利于
公司长远发展。关联交易行为规范,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它股东利益
的情形;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人形成
依赖。
同意公司与关联方共同出资设立中国大唐集团科技创新有限公
司。(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