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
持股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认
真审阅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相关会议文件及审核相关事
项,现就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发表审核
意见如下:
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序合法、有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内容符合《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等有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与对象均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符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范
围,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事李红霞均已回避表决;
效激励机制,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
利益。
综上,
我们同意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并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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