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69 证券简称:祥龙电业 公告编号:2023-030
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 年 12 月 27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份总数的比例(%) 22.0186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董耀军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与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以及决策程序均符
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82,484,977 99.9031 80,000 0.0969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章程》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经投票表决,特别决议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郭会林、魏俊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
则》的有关规定;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