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根据《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查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中相关
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的议案
经审查,公司经理层 2022 年度及 2020-2022 年任期绩效考核结果与薪酬分
配方案的确定严格按照公司相关制度进行,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制定的 2022 年度及 2020-2022 年经理层绩效考核
结果与薪酬分配方案。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
议独立董事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曹贵平 廖义刚 谢海东 罗小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