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82 证券简称:凯旺科技 公告编号:2023-060
河南凯旺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凯旺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5 日召开第三
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一、 《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
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相关章程条款
的修订自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最终以工商备案为准。
二、 《公司章程》本次修订内容具体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四十七条 独立董事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 第四十七条 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
开临时股东大会,对独立董事要求召开临 独立董事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
时股东大会的提议,董事会应当根据法 大会。对独立董事要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收到 的提议,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
提议后 10 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 和本章程的规定及时披露,并在收到提议
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董事会同意召 10 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
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在作出董事会决议 会的书面反馈意见。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
后 5 日 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董事 股东大会的,应当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 5
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说明理 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董事会不
由并公告。 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当说明理由
并公告。
第七十条 在年度股东大会上,董事会、监 第七十条 在年度股东大会上,董事会、监
事会应当就其过去一年的工作向股东大会 事会应当就其过去一年的工作向股东大会
作出报告。每名独立董事也应作出述职报 作出报告。每名独立董事应当向公司年度
告 股东大会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对其履行职
责的情况进行说明。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
告最迟应当在公司发出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时披露。
第一百〇一条 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 第一百〇一条 非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
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
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当建议股东 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当建议
大会予以撤换。 股东大会予以撤换。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
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也不委托其他独
立董事代为出席的,董事会应当在该事实
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提议召开股东大会解
除独立董事职务。
第一百零二条 第一百零二条
…… ……
除前款所列情形外,董事辞职自辞职报告 除前款所列情形外,董事辞职自辞职报告
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董事提出辞职的,公司应当在提出辞职之
日起六十日内完成补选,确保董事会及其
专门委员会、监事会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一百零六条 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提名 第一百零六条 公司另行制定《独立董事制
和选举程序、任期、辞职及职权等有关事 度》。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提名和选举
宜,按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 程序、任期、辞职及职权等有关事宜,独
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规定执行。 立董事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以及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
规定及本章程和《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
履行职责。
第一百零八条 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设 第一百零八条 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设
董事长 1 人。董事会成员中包含 3 名独立 董事长 1 名。其中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
董事。 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
名会计专业人士。
第一百一十三条 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 第一百一十三条 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 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
员会,其中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员会,其中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提名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占半数以 会、提名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占半数以
上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应 上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成员应当
当为会计专业人士。 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召
集人应当为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
第一百六十二条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必 第一百六十二条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由
须由股东大会决定,董事不得在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决定,董事会不得在股东大会决
决定前委任会计师事务所。 定前委任会计师事务所。独立董事可以独
立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具体事项进
行咨询或者核查。
除 上述 条款 修订外 ,《 公司 章程》 其他 条款 保持不 变, 本次 《公司 章程 》的 修订
最终以工商部门备案为准。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进行审议,自
股 东大 会审议 通过 之日起 生效 实施。 同时 ,董事 会提 交股东 大会 授权公 司相关 人员 办
理 《公 司章程 》修 订涉及 的工 商变更 登记 、备案 等事 宜,授 权有 效期限 自公司 股东 大
会 审议 通过之 日起 至本次 工商 变更登 记及 章程备 案办 理完毕 之日 止。修 改后的 《公 司
章程》全文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上。
特此公告。
河南凯旺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