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380 证券简称:安硕信息 公告编号:2023-064
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
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12 月 16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26 日在
上海市杨浦区国泰路 11 号 23 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形式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形
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游韶峰主持,出席会议的监事审
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了相关议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全体监事讨论后形成如下决议:
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
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法规相关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当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5)
及《公司章程》。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
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当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股
东大会议事规则》。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当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监
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