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96 证券简称:*ST 凯撒 公告编号:2023-129
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重整计划执行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出具《民事裁定书》【(2023)琼 02 破 3 号之三】【(2023 琼 02 破 4 号之三】
【(2023)琼 02 破 5 号之三】
【(2023)琼 02 破 6 号之三】
【(2023)琼 02 破 7 号
之三】
【(2023)琼 02 破 8 号之三】
【(2023)琼 02 破 9 号之三】裁定批准《凯撒
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六家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
并终止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凯撒旅业”)及其
六家子公司的重整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9 日披露的《关于公
司重整计划获得法院裁定批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19)。
一、重整计划执行进展情况
展公告》,公司及管理人与深圳市招商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广发乾和投
资有限公司、海南狮舞瑞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州海纳资产运营有限
公司、深圳市创利汇贸易有限公司、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泓
创文旅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鸿泽隆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青岛吉瑞佳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福石重整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共 10 位财务投资人签署的《预重整投资协议》,协议约定可“由财务投资人或其
指定的第三方作为本次重整投资的主体”。基于前期签署的《预重整投资协议》,
部分财务投资人指定第三方作为本次重整投资的主体,具体为深圳市招商平安资
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指定深圳市招平同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本次重整
投资的主体,广州海纳资产运营有限公司指定广州海纳共赢投资运营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为本次重整投资的主体,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指定杭
州浙粤壹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本次重整投资的主体,广发乾和投
资有限公司指定中乾和(海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本次重整投资的主
体,北京福石重整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指定北京福石重喜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为本次重整投资的主体,其余财务投资人未变更参与本次重整投资的主体。
立的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
公司发送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管理人已将 679,658,848 股转增股份过
户至公司重整投资人、部分债权人的证券账户。根据《重整计划》,本次尚未完
成过户的部分债权人,后续将由法院根据申请另行办理。具体如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回购 持股比例(回购
序号 股东名称
(股) 库存股未注销) 库存股已注销)
青岛环海湾文化旅游发展有
限公司
青岛鲁创私募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青岛鲁创卢比孔河产
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青岛泓创文旅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杭州鸿泽隆企业管理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青岛吉瑞佳和企业管理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深圳市招平同盛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海南狮舞瑞兴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广州海纳共赢投资运营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杭州浙粤壹号企业管理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中乾和(海南)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北京福石重喜信息咨询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二、财务投资人指定重整投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㈠ 深圳市招平同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大厦 B40 层
(除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无。
序号 出资人名称 持股比例
合 计 100%
实际控制人为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市招平同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新设主体,暂无财务数据。
深圳市招平同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
深圳市招平同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其他重整投资人之间不存在关
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㈡ 广州海纳共赢投资运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体管理服务;企业总部管理;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公共事业管
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
业);
序号 出资人名称 持股比例
合 计 100%
广州海纳资产运营有限公司为广州海纳共赢投资运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的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负责广州海纳共赢投资运营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的执行。
广州海纳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及广州海纳共赢投资运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的实际控制人均为王涛先生。
广州海纳共赢投资运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新设主体,暂无财务数据。
广州海纳共赢投资运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全体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
广州海纳共赢投资运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其他重整投资人之间不存在
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㈢ 杭州浙粤壹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序号 出资人名称 持股比例
合 计 100%
杭州浙商企融破产管理有限公司为杭州浙粤壹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并表子公司,因
此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在杭州浙粤壹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日常经营管理事务和重要决策中具有重要影响力和否决权。
杭州浙粤壹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新设主体,暂无财务数据。
杭州浙粤壹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全体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
杭州浙粤壹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其他重整投资人之间不存在
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㈣ 中乾和(海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楼 202
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融资咨询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
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序号 出资人名称 持股比例
合 计 100%
广发乾和投资有限公司为中乾和(海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规
模最大的合伙人,合伙人会议组成和表决机制能够保障广发乾和投资有限公司有
效参与决策并就重大事项享有否决权。
中乾和(海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新设主体,暂无财务数据。
中乾和(海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
中乾和(海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其他重整投资人之间不存在关
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㈤ 北京福石重喜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咨询服务)。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不
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序号 出资人名称 持股比例
合 计 100%
北京福石重整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是北京福石重喜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的唯一普通合伙人,且是执行事务合伙人,实际执行合伙事务。
北京福石重整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及北京福石重喜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的实际控制人均为陈永亮先生。
北京福石重喜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新设主体,暂无财务数据。
北京福石重喜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全体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
北京福石重喜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其他重整投资人之间不存在
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㈥ 联合体产业投资人青岛环海湾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海
湾文旅”)及青岛鲁创卢比孔河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卢
比孔河基金”)
,其余财务投资人海南狮舞瑞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
市创利汇贸易有限公司、青岛泓创文旅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鸿泽隆
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青岛吉瑞佳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的基本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11 月 1 日、2023 年 12 月 8 日披露的《关
于与重整投资人签署预重整投资协议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3-096)
《关于
与重整投资人签署预重整投资协议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118)。
三、其他事项
近期,公司收到海南狮舞瑞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州海纳资产运
营有限公司、深圳市创利汇贸易有限公司、青岛吉瑞佳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出具的《说明函》:
“为保证产业投资人青岛环海湾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
司及鲁创资本联合体对于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控
制权之稳定性,我司愿放弃从前述主体受让的公司股份所对应的表决权,弃权期
限原则上自取得上市公司因重整所转让股份之日起 12 个月,详细内容另行协商。”
青岛吉瑞佳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海南狮舞瑞兴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深圳市创利汇贸易有限公司及广州海纳资产运营有限公司指定的
重整投资主体广州海纳共赢投资运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计持有公司
例占公司总股本的 9.47%。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风险提示
㈠ 法院已裁定终止公司重整程序,公司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如公司不执行或
不能执行重整计划,公司将被宣告破产。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9.4.17 条的规定,公
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公司将在法院、管理人的指导和监督下,做好重整计划执
行工作,最大程度保障债权人利益和股东权益,力争尽快完成重整工作,恢复持
续经营能力。
㈡ 因公司 2022 年 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 -
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 2023 年度出现触发《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1 条
规定“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
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
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
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
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虽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 9.3.7 条的规定,
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深交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因不符合《股票上市规则》
第 9.3.7 条的规定,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深交所审核同意。”的任一情形,
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五、备查文件
㈠ 《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㈡ 《关于确定股票账户的函》;
㈢ 《说明函》。
公司将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4 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
及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
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
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