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家家居: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战略合作暨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暨控制权变更的进展公告

证券之星 2023-12-26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603816         证券简称:顾家家居     公告编号:2023-085
                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战略合作暨股份转
   让协议之补充协议》暨控制权变更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顾家家居”,“公司”)控股股东
      顾家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顾家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TB Home
      Limited (以下简称“TB Home”)以及公司实际控制人顾江生先生、顾
      玉华先生和王火仙女士于2023年12月25日与宁波盈峰睿和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盈峰睿和投资”)签署了《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战
      略合作暨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战略合作暨股份转
      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盈峰睿和投资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受让顾家集
      团和TB Home共计持有的241,838,695股顾家家居股份,占顾家家居总股
      本的29.42%,转让价格调整为人民币36.7187元/股,转让总价款调整为
      人民币8,880,002,490.10元。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顾家家居控股股东顾家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TB Home以及公司实际控制人顾
江生先生、顾玉华先生和王火仙女士于2023年11月9日与盈峰睿和投资签署了《顾
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合作暨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战略合作暨股份
转让协议》”):盈峰睿和投资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受让顾家集团和TB Home共计
持有的241,838,695股顾家家居股份,占顾家家居总股本的29.42%。具体内容详
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法披媒体《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刊登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签署<战略合作暨股份转让协议>暨控制权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公司于2023年11月14日披露了《顾家家居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顾家家
居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于2023年11月15日披露了《顾家家居详式权益变动报
告书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进展情况
     因《战略合作暨股份转让协议》约定:“顾家集团、TB Home、顾江生先生、
顾玉华先生、王火仙女士、盈峰睿和投资、顾家家居管理层就本次股权交易后顾
家家居的内部治理等事项达成一致并签署书面协议为盈峰睿和投资支付首期价
款的先决条件”,顾家集团、TB Home、顾江生先生、顾玉华先生和王火仙女士
于2023年12月25日与盈峰睿和投资签署了《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合作暨股
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
          (以下简称“《战略合作暨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
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转让方1:顾家集团;
     转让方2:TB Home
     转让方1与转让方2统称“转让方”。
     受让方:盈峰睿和投资
     实际控制人1:顾江生;
     实际控制人2:顾玉华;
     实际控制人3:王火仙
     实际控制人1、实际控制人2、实际控制人3统称“实际控制人”。
     目标公司:顾家家居
     (一)本次交易
     转让方同意将其合计持有的目标公司241,838,695股流通股份(占目标公司
总股份数的29.42%,“标的股份”),调整为按照36.7187元/股的价格转让给受
让方,总转让价格随之调整为人民币8,880,002,490.10元(“股份转让总价款”),
具体转让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转让方       转让股份数额(股)        转让股比(%)     股份转让价款(元)
              合计          241,838,695   29.42%   8,880,002,490.10
     (二)股份转让价款的付款
第二期价款约为股份转让总价款的14.41%。
有上述约定,受让方在交割日应向转让方实际支付的股份转让价款为首期价款扣
减预付款(如有)、交割前分红(如有)、代扣税款(如有)及转让方应向受让
方偿还的借款及其截至交割日产生的利息后的余额(“交割日支付金额”)。受
让方支付完毕交割日支付金额后,视为受让方已经支付完毕首期价款。具体为:
     (1)受让方应向转让方 1 支付的交割日支付金额计算公式如下:
交割前分红(如有)-受让方向转让方 1 提供的借款及其截至交割日产生的利息
     上述利息的计算公式为:借款利息=借款本金*双方另行约定的年利率*借款
本金汇入转让方 1 书面指定账户之日(含当日)起至交割日(不含当日)总天数
/360。
     (2)受让方应向转让方 2 支付的交割日支付金额计算公式如下:
-代扣税款金额(如有)
提下,在 2024 年 5 月 30 日前向转让方 2 支付:
     (1)未因交割日前事项或原因导致发生针对上市公司的重大法律程序;
     (2)转让方及实际控制人未重大违反全套交易文件;
     (3)未因交割日前的事项或原因导致目标公司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
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合并审计报告;
     (4)上市公司不存在未在目标公司定期报告中披露的体系外担保;
     (5)交割日后四十五日内完成或促使完成上市公司换届选举、公司章程的
修改,及交割后事项已经全部完成。
  如二期款支付时存在转让方、实际控制人对全套交易文件的任何违反并对受
让方造成经济损失或触发违约金赔偿义务,或存在其他根据全套交易文件其应向
受让方支付或赔偿的款项或受让方可扣减的款项(合称“扣减项”),则受让方在
支付二期款之时,有权扣除该等扣减项后将余额支付给转让方 2,即视为受让方
已履行二期款支付义务。
  (三)公司治理
董事候选人及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且推举受让方提名的2名独立董事分别担任目
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召集人)。
顾江生先生)并经目标公司董事会依法选举产生。
  (1)依法召集、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等会议,选举相关董事、聘任相关
高级管理人员;
  (2)修改目标公司章程。
  (四)交割后事项:除另有约定外,转让方与实际控制人共同且连带地承诺
在2024年4月30日前完成以下事项:
程序的,完成通知相关方或取得相关方同意或履行完毕其他程序。
方(与上市公司业务不存在竞争关系的转让方1及其在交割日前存续的控股子、
孙公司除外)已完成包含顾家品牌标识之公司名称的变更登记备案手续。
括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和/或股东,以及在交割日前属于上市公司但后续不属
于上市公司的主体)提供或承诺提供的任何形式的担保(“体系外担保”)。
  (五)其他特别安排
协议另有约定外,顾家品牌标识均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与上市公司业务不存在
竞争关系的转让方 1 及其在交割日前存续的控股子、孙公司按交割日前的方式和
范围继续在企业名称或简称中使用“顾家”,不视为对本条款的违反
将严格履行其公开作出且仍需继续履行的承诺。
  (六)协议的生效:本补充协议经各方适当签署后自补充协议签署日起成立
并生效。
  (七)协议的解除:主协议及本补充协议于下列情形之一发生时解除并终止:
成标的股份过户,或因证券监管法律法规的修订或变化导致本次交易无法完成,
或中国证监会、上交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任何有权的政府和监管部门对
本次交易不予核准、批准、备案或提出否决性意见的,转让方和受让方均有权向
对方发出书面通知终止主协议及本补充协议。
本次交易的目的不能实现的,受让方有权向转让方发出书面通知终止主协议及本
补充协议。
获得全部满足或被受让方豁免的,受让方有权向其他方发出书面通知终止主协议
及本补充协议。
关立案侦查或发生违法、违规、违约行为或因标的股份被限制处分(包括但不限
于部分或全部被司法冻结、发生已经在目标公司公告中披露的质押情形之外的质
押、涉及仲裁、诉讼等争议)导致标的股份截至2024年3月31日或受让方书面同
意延后的其他日期仍未全部过户至受让方名下的,受让方有权向其他方发出书面
通知终止主协议及本补充协议。
方书面同意延后的其他日期仍未全部过户至受让方名下的,受让方有权向其他方
发出书面通知终止主协议及本补充协议。
书面通知终止主协议及本补充协议。
方发出书面通知终止主协议及本补充协议:
   (1)因交割日前事项或原因导致发生针对上市公司的重大法律程序且发生
后果或上交所实施风险警示或退市的后果;
   (2)2022 年度或此前目标公司首发上市申报报告期或上市后的任一会计年
度经追溯重述(因目标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导致的追溯重述除外)后的目标公司净
利润低于目标公司该会计年度定期报告/期间审计报告披露的当年度净利润的
   (3)因交割日前的事项或原因导致目标公司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
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合并审计报告;
   (4)其他因转让方或实际控制人违反主协议或本补充协议严重损害受让方
在目标公司持股权益的情形。
   (八)协议解除的后果
或违约的原因导致主协议及本补充协议根据约定被受让方单方解除,转让方及实
际控制人应按照约定向受让方支付违约金并根据全套交易文件的约定承担其他
责任。
主协议及本补充协议根据约定被解除,转让方应在受让方发出解除通知后十五个
工作日内退还受让方已实际支付的股份转让价款(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本息与预付
款转化的股份转让价款、代扣税款金额)及其按照年化利率6%(单利)计算的利
息,受让方足额收到前述款项后依法将标的股份过户至转让方名下。上述利息的
计算公式为:
   利息=受让方已实际支付的款项*6%*受让方已实际支付的款项汇入转让方书
面指定账户之日(含当日)起至受让方收回全部款项及利息之日(不含当日)总
天数/360。
协议及本补充协议根据约定被解除,转让方应在受让方发出解除通知后十五个工
作日内退还受让方已实际支付的股份转让价款(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本息与预付款
转化的股份转让价款、代扣税款金额)及其按照年化利率20%(单利)计算的利
息,受让方足额收到前述款项后依法将标的股份过户至转让方名下。上述利息的
计算公式为:
  利息=受让方已实际支付的款项*20%*受让方已实际支付的款项汇入转让方
书面指定账户之日(含当日)起至受让方收回全部款项及利息之日(不含当日)
总天数/360。
利息的,默认其优先偿还利息。
相关方根据全套交易文件要求其他方承担违约及赔偿责任,且本补充协议中关于
“保密”“违约责任及赔偿”“协议解除的后果”及“适用法律与争议解决”
的约定继续有效。
  (九)协议的优先性:本补充协议与主协议约定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协议约
定为准;本协议未约定的事项,仍以主协议的约定为准。
  三、所涉后续事项
  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并持续督促股东及时披露进展,公司亦将严格遵守
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
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及《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顾家家居盈利能力良好,未来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