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70 证券简称:金迪克 公告编号:2023-041
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综合考虑当前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等因素,同意
将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延期,本次延期仅涉及项
目进度的变化,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
集资金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
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
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本
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877 号)同意,公司采用向社会
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2,000,000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55.18
元,募集资金总额 1,213,96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78,283,870.00 元后,实际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135,676,130.00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经大华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1]000524 号《验资报告》。
公司依照法规的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处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
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入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截至 2023 年 9 截至 2023 年 9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月 30 日累计投 月 30 日累计投
入金额 入进度
新建新型四价流感病毒裂
解车间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
借款项目
合计 1,135,676,130.00 986,406,044.22
注:截止 2023 年 9 月 30 日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未经审计。
三、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公司结合目前募投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
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 延期后达到预定可使
序号 项目名称
用状态日期 用状态日期
新建新型四价流感病毒裂解车间
项目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新建新型四价流感病毒裂解车间项目”设备已全部到位,前期已进行多轮
调试,原计划于 2024 年 1 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受外部疫情、公司临时停
产等事项影响,项目调试验证工作滞后,需要进行新一轮调试和验证,GMP 验
证及药监部门验收较原计划有所滞后。在保持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
实施主体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经科学论证,决定将募投项目“新建新型四价流
感病毒裂解车间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 2026 年 4 月。
创新疫苗研发项目主要为新疫苗产品的研究开发,公司综合试验进展情况、
公司资金状况、资源匹配等因素,稳步推进产品研发,目前项目投入进度 25%,
在保持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决定将
“创新疫苗研发项目”延期,根据公司人力、资金等资源情况,结合项目研发试
验进度稳健投入,具体项目达产时间根据各产品按项目实际实施进度确定。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而作出的谨慎决定,延期
的募投项目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
金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的规定。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
做出的审慎决定,延期的募投项目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
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决策和审批程序符
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
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
审慎决定,延期的募投项目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
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
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
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
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综上,监事会一致同意通过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三)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
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的规定。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延
期的募投项目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
资金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延期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
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