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49 证券简称:晶合集成 公告编号:2023-038
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
三次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22 日以书面传签方式召开。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
次董事会会议提前 5 日通知的期限要求,公司已于 2023 年 12 月 18 日以电子邮
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与会的各位董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
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会议应参加本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 9 名,实际参加本次董
事会会议的董事 9 名。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
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自有及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回购股份将在未
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股权激励,回购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5.26 元/股(含),具
体回购价格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
状况确定。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
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完毕或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
金总额为准。回购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同时,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回购
股份的相关事宜。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 票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晶
合集成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
(二)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收购制造基地厂房及厂务设施”予以结项,并
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 票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晶
合集成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3-036)。
特此公告。
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