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20 证券简称:中原高速 公告编号:2023-051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 年 12 月 22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南八路 6 号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份总数的比例(%) 69.8574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马沉重因工作原因无法出席,根据《公
司章程》规定,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王铁军主持本次会议。会议采用记名投票
方式表决,包括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部分董事、监事以视频方式参会。会议的
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场会议;董事孟杰、独立董事李华杰、宋公利、康卓、马书龙以视频方式参
会;董事长马沉重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
英出席了现场会议;监事王洛生、段瑜以视频方式参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1,568,676,710 99.9185 1,073,000 0.0683 206,015 0.0132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1,568,645,810 99.9165 1,309,915 0.0835 0 0.00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均为普通表决事项,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
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黄国宝、陈帅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黄国宝、陈帅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
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
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
法律法规和《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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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