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钢国际 独立董事意见
关于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
们作为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召开了专
门会议,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向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
任公司申请综合授信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结合日常经营和业务开展需要,公司拟向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综
合授信,该项关联交易属于公司的正常经营需要,符合“公平自愿、互惠互利”
的原则,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交易定价公允合理,充分保证了公司的利益,不存
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向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综合
授信,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中钢国际 独立董事意见
(此页无正文,为《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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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金梧 季爱东 赵 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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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天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