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66 证券简称:长源电力 公告编号:2023-115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63号本公司办公地国家能源大厦2楼会议室召开,本次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王冬先生主持。会议同时使用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于2023年12月2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00~3:00接受网
络投票;使用互联网投票系统于2023年12月20日上午9:15~下午3:00期间接受网络
投票。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人,代表股份1,906,982,79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审议表决
情况如下: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1,915,681,001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股 东 所 持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9,863,27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54%;
反对207,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46%;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000%。
议〉的议案》
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公司关联方控股股东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股份(1,855,817,730股)不计入本议案有效表决权
的股份总数。
总表决情况:
同意59,863,27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54%;
反对207,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46%;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9,863,27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54%;
反对207,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46%;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000%。
案》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1,915,681,001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股 东 所 持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9,863,27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54%;
反对207,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46%;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000%。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1,915,681,001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股 东 所 持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9,863,27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54%;
反对207,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46%;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000%。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915,679,0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59,861,3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521%。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915,679,0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59,861,2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521%。
刘晋冀先生、李海滨先生当选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
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
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