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57 证券简称:建龙微纳 公告编号:2023-093
转债代码:118032 转债简称:建龙转债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0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
如下:
一、 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
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
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
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露了《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
告》
(公告编号:2020-027),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李光宇先
生作为征集人就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的姓名和职务等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0 年 8 月 25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披露了《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
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公告编
号:2020-032)。
《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 2020 年 9 月 1 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
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公告编号:2020-033)。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
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等
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
案》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前述有关事
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
见。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关于 2020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
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意见。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
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
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
案》。董事会、监事会同意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由 24.30 元调
整为 22.80 元/股,同意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认为 2020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
属条件已经成就。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
价格及数量的议案》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关于
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
案》
《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
条件的议案》。董事会、监事会同意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由 22.80
元/股调整为 15.57 元/股,同意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认为
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二、 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一) 作废原因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出具的审
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 ZB10715 号):公司 2022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净利润 197,857,720.10 元,报告期内因股权激励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合计
层面归属比例为 87.09%,其当期不得归属的 59,655 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作废。
作废。
鉴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 2 名激励对
象离职,2 名激励对象在归属期内新任公司监事,根据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上述 4 人已不具备
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60,962 股不得归属并由公司
作废。
限制性股票全部或部分不得归属。
限制性股票全部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8 名激励对象 2022 年绩效考核结果为
D,可归属当期拟归属限制性股票的 70%,其当期不得归属的 13,904 股限制性股
票由公司作废;6 名激励对象 2022 年绩效考核结果为 C,可归属当期拟归属限制
性股票的 80%,其当期不得归属的 5,855 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作废;9 名激励对
象 2022 年绩效考核结果为 B,可归属当期拟归属限制性股票的 90%,其当期不得
归属的 7,806 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作废。上述人员合计作废 158,024 股限制性股
票。
(二) 作废数量
本次合计作废处理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78,641 股。
三、 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
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
继续实施。
四、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及《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
露》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
关规定,该事项的审议和表决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综上,我们同意《关于作废部
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五、 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 2020 年限制性股票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
—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 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北京谦彧律师事务所关于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数量调整、首次授予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二个归
属期符合归属条件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法律意见书,律
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价格及数量调整、本次归属及本次作
废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规定;
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于 2023 年 10 月 23 日进入首次授予第三个归
属期,并于 2023 年 8 月 21 日进入预留授予的第二个归属期,本次归属的条件已
经成就,相关归属安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
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的原因和数量符合
《激励计划》及《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