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对所投资有限合伙企业减资暨关联交
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华夏幸
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拟提交公司第八
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对所投资有限合伙企业减资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进行了事前核查,并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本次交易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
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本次减资完成后,会对合并报表的现金流产生积极影响,
符合公司经营需求,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谢冀川、陈 琪、张奇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