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扬联众: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证券之星 2023-12-2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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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一、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二、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三、   累计投票议案
     议案 1.00:《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议案 1.01:
            《关于补选单琳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在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保证股东
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如下会议须知:
  一、 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其代理人
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聘请的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股东大会设秘书处,具体负责大会有关事宜。
  二、 为保证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须在会议召
开前 10 分钟到会议现场向大会秘书处办理签到手续。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
人须出示以下证件和文件办理登记手续:(1) 法人股东凭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或
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出席会议人身份证复印
件办理登记;(2) 自然人股东凭股票账户卡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登记。委托代理
人凭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登记。经验证后,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方可领取会议资料,出席会议。
  三、 参会股东或其代理人如果迟到,在表决开始前出席会议的,可以参加
表决;在表决开始后,不得参加表决,但可以列席会议;迟到股东或其代理人不
得影响股东大会的正常进行。
  四、 股东出席大会,依法享有股东各项权利,并履行法定义务和遵守规则。
对于干扰股东大会秩序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大会秘书处有权采取必
要的措施加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会议召开过程谢绝个人录音、录像
及拍照。
  五、 股东及股东代表参加本次会议,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
各项权利。股东及股东代表要求发言时请先举手示意,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
报告或其他股东的发言。本次会议在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表不可进行大会
发言。
  六、 对股东及股东代表提出的问题,由主持人指定相关人员做出答复或者
说明。对于涉及公司商业秘密的提问,会议主持人或相关负责人将在保密的基础
上尽量说明。
  七、 为提高大会议事效率,在股东问题结束后,股东或其代理人即进行表
决。议案表决开始后,大会将不再安排股东发言。
  八、 股东大会的所有议案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股
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九、 现场投票表决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大会开始后将推选两名股东代
表参加计票和监票,由监事代表、律师和股东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
  十、 参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以其所持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行使表决权,每
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审议事项
发表同意、反对或弃权的意见,并在“同意”、“反对”或“弃权”相对应的选项栏打
“√”,每一表决事项只限打一次“√”。多选或补选均视为无效票,做弃权处理。字
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
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一、 会议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方式
   二、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三、 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12 月 27 日(星期三)10 点 00 分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3 年 12 月 27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
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四、 会议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光华长安大厦 1 座 15 层
   五、 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六、 会议主持人:冯康洁女士
   七、 会议出席对象:
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其代理人(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
东);
   八、 会议议程:
       累计投票议案:
       议案 1.00:《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议案 1.01:《关于补选单琳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
      案》。
议案 1.00
      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
定,现将《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提请股东大会讨
论,内容如下:
  鉴于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监事会主席隋丹女士因个人原因提出辞职,根据
《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拟提名单琳(简历附后)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
监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 2023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
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单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
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
                                  《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未受到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
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本议案分为一个子议案:
  议案 1.01:《关于补选单琳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3 年 12 月 12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监事会主席辞职及补选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
表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2)。
  本议案经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
审议。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单琳,女,1982 年出生,中国国籍,毕业于北京工商大学,曾任职于北京
东方捷先广告传播有限公司,2007 年加入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现
任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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