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674 股票简称:川投能源 公告编号:2023-094 号
转债代码:110061 转债简称:川投转债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十一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十一届二十四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
年 12 月 19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投票的董事 11 名,实际
参加投票的董事 11 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提案报告:
(一)以 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所
属公司川投(攀枝花)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通过摘牌方式收购广西
融安玉柴新能源有限公司 51%股权的提案报告》
;
会议同意川投(攀枝花)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 12817.94 万元
的价格(含 29.94 万元交易所服务费)收购广西融安玉柴新能源有
限公司 51%股权;同意授权川投能源总经理办公会全权负责落实以摘
牌方式收购广西融安玉柴新能源有限公司 51%股权后续事项,包括但
不限于:全权办理有关合同或协议签署、款项缴纳或支付等具体事
项。
(1)交易对方情况
企业名称 广西玉柴新能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509005843269864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学文
注册资本 15,5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11 年 10 月 18 日
注册地 玉林市玉州区玉柴路 2 号 2 楼
实际控制人 广西玉柴机器集团有限公司(100%持股)
主营业务 发电、输电、供电业务等
(2)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广西融安玉柴新能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50224MAA7APEDXK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谢科边
注册资本 76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21 年 10 月 28 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融安县长安镇大桥东路 244 号(神
注册地
龙小区 3 单元 402 号)
实际控制人 广西玉柴新能源有限公司(100%持股)
主营业务 发电、输电、供电业务等
(3)交易标的基准日的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2023 年 1-5 月
营业收入 3,391,534.92
营业成本 398,107.79
净利润 2,977,323.99
资产总额 354,833,514.02
负债总额 275,957,638.34
净资产 78,875,875.68
(4)
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原因
广西融安玉柴新能源有限公司农光互补项目资产情况良好、经
营管理规范、股权结构清晰、盈利能力稳定、运行状况良好、整体
风险可控。收购广西融安玉柴新能源有限公司 51%股权符合川投能源
新能源产业发展规划,对未来公司在广西开展新能源产业布局具有
重要战略意义。
(5)本次投资在公司董事会决策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1)竞拍主体
川投(攀枝花)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攀新能源公
司”),是川投能源的全资子公司
(2)交易对手
广西玉柴新能源有限公司,是广西玉柴机器集团有限公司全资
子公司,广西玉柴机器集团有限公司的实控人是广西壮族自治区国
资委。
(3)竞拍方式
以在广西北部湾产权交易所摘牌方式收购标的公司 51%的控股权,
原股东广西玉柴新能源有限公司仍将继续持有标的公司 49%股权。
(4)竞拍结果
截至 2023 年 12 月 5 日报名结束,共有 2 家企业参与了报名,
股权。
攀新能源公司向川投能源申请增加注册资本金的方式筹集收购
广西融安玉柴新能源有限公司 51%股权的资金需求。
电力市场化交易的风险
广西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联合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
局南方监管局印发了《2023 年广西电力交易实施方案》,燃煤、核
电发电企业全电量进入市场。燃气发电企业自愿选择,进市场后享
受补贴的部分不影响。风电、光伏超过等效上网电量的电量参与市
场化交易,暂定风电发电企业等效利用小时数=800 小时,光伏发电
企业等效利用小时数=500 小时。参与广西市场化交易,存在电价下
浮风险。
应对措施:及时跟踪广西电力交易政策,制定应对措施,促进
保价报量。
(二)以 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
加所属公司川投(攀枝花)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的提案
报告》
;
会议同意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攀新能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金 13125
万元,以满足收购广西融安玉柴新能源有限公司 51%股权资金需求。
(三)以 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确
定屏山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投资开发主体及设立项目公司投资决策的
提案报告》
;
会议同意川投能源(作为控股方)成为屏山抽蓄项目投资开发
主体,与屏山县人民政府签订《投资开发协议》
,并支付履约保证金
预可研、可研前期相关工作,前期工作总费用不超过 30,150 万元;
根据工作进度按项目资本金分期注入,2023 年注入首笔项目资本金
相关款项。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时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时报》、《金 融 投 资 报》和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四川
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定屏山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投资开发主
体及设立项目公司的公告》(2023-096 号)。
特此公告。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