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代码:112468 债券简称:16景峰01
摩根士丹利证券(中国)有限公司
关于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期)
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00 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 75 楼 75T30 室)
重要声明
摩根士丹利证券(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摩根士丹利证券”)编制本报
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峰医药”、“公
司”、“发行人”)对外披露的公告及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摩根士丹利证券所作
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摩根士丹利证券书面许可,不得用作其他任
何用途,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摩根士丹利证券不承担
任何责任。
摩根士丹利证券作为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16景峰01”或“本期债券”)的受托管
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该等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等相关规定及本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摩根士丹利证券特此出具本受
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现就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根据景峰医药于2023年12月14日披露的《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该项议案。拟变更会计师事
务所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机构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1985年,
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
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36家网络成员所。大信
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并于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
资格,拥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
首席合伙人:谢泽敏。
截至2022年末,大信从业人员总数4027人,其中合伙人166人,注册会计师
大信2022年度业务收入15.78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
中,审计业务收入13.6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10亿元。2022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
客户196家(含H股),平均资产额179.90亿元,收费总额2.43亿元。主要分布于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
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包含本公司在内同行业(制
造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22家。
大信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
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16次、自
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0次。4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
次、行政处罚6人次、监督管理措施29人次和自律监管措施7人次。
(二)项目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郭颖涛,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2年成为注册会
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开始在大信执业。至今为多家上市
公司提供过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
任能力。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有包头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北京用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埃维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山东胜利建
设监理股份有限公司等。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薛治安,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6年成为注册会
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开始在大信执业。至今为多家上市
公司提供过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
任能力。近三年服务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有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冯发明,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2年成为注册会
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质量复核,2001年开始在大信执
业,2019-2021年度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杰赛科技、重庆港九、中国船舶、
中国出版、金钼股份等。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
为受到刑事处罚,并未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
管理措施,并无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
分的情况。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
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
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大信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
公司拟支付2023年度财务审计费用和内控审计费用共155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
用为11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40万元。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景峰医药原审计机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
兴华”)为景峰医药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已为景峰医药
提供审计服务年限1年,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意见类型为保留意见。
根据景峰医药2023年12月14日披露的《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景峰医药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
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鉴于中兴华聘期届满,景峰医药综合考虑业务发展需要和审计需求等实际情
况,经充分沟通协商,景峰医药拟聘任大信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
审计机构。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景峰医药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与中兴华及大信进行了沟通,前后任
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事项。由于景峰医药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聘任工作尚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
则第 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相关要求,做
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审计委员会对公司拟聘请的大信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
信状况、独立性进行了审查,认为大信在执业过程中,能够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等执业规范,具备相应的经验和能力,满
足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条件和要求,能够胜任公司审计工
作。同意聘请大信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经审核,大信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并且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
计服务,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以及独立性,能够满足公司
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要求。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聘请大信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
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
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大信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
资格,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财务和内
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聘任大信作为2023年度审
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1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并以6票赞成、
同意聘任大信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用期为一年。
(四)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摩根士丹利证券就上述事项提醒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摩根士丹利证券将继
续督促发行人筹措并落实“16景峰01”的偿债资金,及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利
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
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等规
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