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灵股份: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3-12-1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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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168     证券简称:通灵股份       公告编号:2023-111
              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5 日分别
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
过《关于回购公司部分股份方案的议案》。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
式进行股份回购,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以下简称“本
次回购”)。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可回购股份总数为 67.49 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56%;按照总额下限测
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总数为 33.74 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28%。本次回
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回购报告书》。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规则》
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披露。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
下: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 188,200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16%,最高成交价
为 35.44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35.12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6,630,488.00 元
(不含交易费用)。
   二、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等均
符合公司回购股份的方案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
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本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
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回购公司股份的后续安排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
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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