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健集团: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向其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3-12-1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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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向其参股公司提供
                  财务资助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090    证券简称:天健集团   公告编号:2023-7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下简称“公司”、“天健集团”)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向其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
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天健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天健地产集团”)向其参股公司深圳市高新健置业开
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健公司”)提供 50,437.5 万元借款。
详情如下: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为支持高新健公司业务开展,满足其资金周转及日常经营需
要,天健地产集团按持股 31.25%的比例向高新健公司提供不超
过人民币 50,437.5 万元的财务资助。
  本次财务资助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
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天健地产集团按持股比例向高新健公司提供金额不超过人
民币 50,437.50 万元的财务资助,借款利率 4.5%,期限不超过该笔
借款发放之日起 5 年。被资助对象其他股东按股权比例向其提供
同等条件的股东借款。
  根据相关规定,本次财务资助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深圳市高新健置业开发有限公司
  (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CRA7963Y
  (三)成立日期:2023 年 7 月 21 日
  (四)法定代表人:祝文斌
  (五)注册资本:500 万元人民币
  (六)注册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坪山街道六联社区坪山大道
  (七)主营业务
  一般经营项目是:工程管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
类信息咨询服务);咨询策划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专业设
计服务;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
停车场服务;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房地产
咨询;物业管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
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八)股权结构:天健地产集团持有 31.25%股权、深圳市
高新区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有 56.25%股权、深圳市深福保
(集团)有限公司持有 12.5%股权。控股股东为深圳市高新区投
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是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
督管理委员会。
  (九)主要财务数据
  高新健公司为新成立的公司,无最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数据
且最近一期财务数据为 0。公司在上一会计年度未对高新健公司
提供财务资助,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十)高新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状况良好,目前
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三、被资助对象其他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深圳市高新区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号城投芯时代大厦 501
  一般经营项目是: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
住房租赁;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字技术服务;园区管理服务;
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法律咨询(不含依法须律师事务所执业许
可的业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商务
信息咨询(不含投资类咨询);广告制作;广告发布;广告设计、
代理;会议及展览服务;停车场服务;酒店管理;项目策划与公
关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咨询;融资咨询服
务;工程管理服务;规划设计管理;网络技术服务;技术服务、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创业空
间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许可经营项目是: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咨询;物业管
理;接受政府委托从事保障性住房运营服务;餐饮服务。(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
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二)深圳市深福保(集团)有限公司
乘综合仓库四层 11#
  一般经营项目是: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商
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和专卖商品);物业服务;经
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
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创业空间服务;以自有资
金从事投资活动;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
项目是: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
许可证件为准)。
  四、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天健地产集团为高新健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不超过 50,437.5
万元,借款利率 4.5%,期限自发放贷款之日起 5 年内,用于保
证高新健公司的日常经营需要。高新健公司应依据合同约定的期
限、用途、方式等依法使用款项,不得利用资助资金从事违法违
规的行为。
  五、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公司将积极关注高新健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资金动态,加强对
高新健公司的风险管控,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六、董事会意见
  天健地产集团及高新健公司其他股东按所持股比例以同等
条件为高新健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主要是为支持高新健公司业务
开展,满足其资金周转及日常经营需要。被资助对象经营状况和
资信情况整体良好,具备偿债能力,财务资助风险可控,不会对
公司财务状况、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
单位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 50,437.5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的比例为 3.68%;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金额及相关情况。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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