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蓝软件: 独立董事关于股权激励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3-12-1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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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300663    证券简称:科蓝软件     公告编号:2023-072
债券代码:123157     债券简称:科蓝转债
          北京科蓝软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独立董事张文波先生保证向公司提供信息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声明:
和国证券法》第九十条、《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三十一条、《公开征集上
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征集条件;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北京科蓝软件系统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张文波先生受其他独立董事委托作
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4年1月4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表决权。
  一、征集人基本情况
  本次征集表决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张文波先生,其基本信息如下:
张文波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央财经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注册
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并具有律师资格,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资深会员,中国注册税务师行业高端人才,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首届专家型管理
人才。2002年至2005年,任北京京都会计师事务所项目负责人,2005年至2007
年,任中诚信会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2007年至2011年,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
部门经理,2011年至今,中诚信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
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
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征集人与本次征集表决权涉及的提案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公
司。独立董事张文波先生保证向公司提供信息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
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关系。
立董事同意。本次征集表决权为依法公开征集,征集人不存在《公开征集上市公
司股东权利管理暂定规定》第三条规定的不得作为征集人公开征集表决权的情形。
征集人保证本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
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表决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
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二、征集表决权的具体事项
  (一)征集表决权涉及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提案名称
  由征集人针对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的以下议案向公司全体股
东公开征集委托表决权:
  议案1.00:《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
  议案2.00:《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
  议案3.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征集人仅就股东大会上述提案征集表决权,如被征集人或其代理人在委托征
集人对上述相关提案行使表决权的同时,明确对本次股东大会其他提案的投票意
见的,可由征集人按其意见代为表决。
  (二)征集主张
  征集人作为本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2023年12月1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并且对《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三项议
案投了同意票。投票理由:征集人认为公司实施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
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
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
   (三)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
定了本次征集表决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
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委托表决权征集行动。
   第一步: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表决的,其应按本公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
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授权委托书》
                       (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第二步:委托表决的股东向公司证券事务部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
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表决权由公司证券事务部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
文件为:
   (1)委托表决的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
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证券账户卡;法人股东按本条规
定提交的所有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表决的股东为自然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
委托书原件、股东证券账户卡;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
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
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第三步:委托表决的股东按上述第二步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期限
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的方式并按本公
告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的,送达时间以公司证券事务部
收到时间为准。逾期送达的,视为无效。委托表决的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其相
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如下: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16号人寿大厦3层
  邮政编码:100000
  收件人:王娟
  联系电话:010-65880716
  联系传真:010-65880766-201
  电子邮箱:investor@csii.com.cn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表决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
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授权委托书”。
  第四步:由见证律师确认有效表决票: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将对
法人股东和个人股东提交的前述所列示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
授权委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征集人。
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公告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公告附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
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权登记日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的,以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
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对同一事项不能多次进行投票,出现多次投票的(含
现场投票、委托投票、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人出席会议。
  (1)股东将征集事项表决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
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
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表决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未在征集人代为行
使表决权之前撤销委托但出席股东大会并在征集人代为行使表决权之前自主行
使表决权的,视为已撤销表决权委托授权;
  (3)股东将征集事项表决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
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
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4)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
意、反对、弃权中选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
托无效。
  由于征集表决权的特殊性,对《授权委托书》实施审核时,仅对股东根据本
公告提交的《授权委托书》进行形式审核,不对《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上的
签字和盖章是否确为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或该等文件是否确由股东本人或股东
授权委托代理人发出进行实质审核。符合本公告规定形式要件的授权委托书和相
关证明文件均被确认为有效。
  特此公告。
  征集人:张文波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授权委托书》
 附件:
                北京科蓝软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
 为本次征集表决权制作并公告的《北京科蓝软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股权激励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全文、《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表决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按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表决
 权公告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
 书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北京科蓝软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张文波先生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北京科蓝软件系统股份有限
 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
 使表决权。
       本人/本公司的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该 列 打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勾 的 栏
                               目 可 以
                               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
            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注:
 集人或其代理人在委托征集人对议案1.00-3.00行使表决权的同时,可以明确对
 本次股东大会其他提案的投票意见,并可由征集人按其意见代为表决。
 议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
 以上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无效。
       法定代表人须签字。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联系方式:
       委托日期: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公司2024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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