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旅游: 关于重大资产出售之标的资产过户完成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3-12-1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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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27    证券简称:三峡旅游     公告编号:2023-107
   湖北三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出售之标的资产过户完成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三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峡旅游”“上市公
司”或“公司”)将持有的宜昌交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汽车销售公司”)40%股权向控股股东宜昌交通旅游产业发展集团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昌交旅”)及间接控股股东宜昌城市发展投
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昌城发”)各出售 20%;同时向宜昌
城发出售其直接持有的对汽车销售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全部债权,以
及通过全资子公司湖北天元物流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元物流”)
间接持有的湖北天元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元供应链”)100%
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以非公开协议转让的方式进
行,宜昌交旅、宜昌城发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进行购买。本次交易完成
后,三峡旅游仍持有汽车销售公司 30%股权,汽车销售公司及天元供
应链不再纳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 日召
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3 年 12 月 8 日召开 2023 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相关议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
交易涉及的标的已完成资产过户,具体情况如下:
    一、交易对方的支付情况
    根 据 《 重 大 资 产 出 售 协 议 》, 本 次 交 易 标 的 资 产 定 价 为
宜昌城发应向三峡旅游支付 121,447,619.29 元,向天元物流支付
    交易对方已按照《重大资产出售协议》的约定,于 2023 年 12 月
    二、标的资产的过户情况
公司和天元供应链已经办理完毕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交易完成后,宜昌城发持有天元供应链 100%的股权,天元
物流不再持有天元供应链股权,天元供应链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
围;上市公司持有汽车销售公司 30%股权,宜昌城发持有汽车销售公
司 40%的股权,宜昌交旅持有汽车销售公司 30%的股权,汽车销售公
司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发出《债权转让通知书》
          ,汽车销售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已出具《债
权转让通知》  。截至 2023 年 12 月 18 日,三峡旅游享有的对
     (回执)
汽车销售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账面余额合计为 8,445.66 万元的债权
均已转让至宜昌城发。
    三、本次交易后续事项
相关义务;
项承诺;
就本次交易的后续事项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中介机构的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
北三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之
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1、本次交易已履行了所需的决策及审批程序,其实施符合《公
司法》
  《证券法》
      《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过户及转移手续已办理完毕,标的资产过户和转
移程序合法、有效。
易对价。
债权债务仍由其自身承担,本次交易不涉及债权债务转移的情形;本
次交易对价以现金形式支付,不涉及证券发行登记事宜。
关实际情况与此前披露信息存在重大差异的情形。
及标的公司不存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更换调整的情况。
次交易而导致上市公司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占用的
情形,或上市公司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方已经或正在按照协议的约定履行各自义务,相关承诺方均不存在违
反承诺的情形。
各自义务的情况下,本次交易后续事项的实施不存在合规性风险和实
质性法律障碍。”
  (二)法律顾问核查意见
  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出具了《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北三
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的法律
意见书》,法律顾问认为:
  “1. 本次交易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相关交易协议约定的
生效条件已得到满足;
《重大资产出售协议》的约定完成交易对价的支付,本次交易的实施
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司实际控制人或其关联方占用的情形,亦不存在上市公司违规为实际
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
事、高级管理人员更换的情况;
违反协议约定的情形;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相关承诺方已经
或正在履行相关承诺,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形;
宜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本次交易实施过程中不存在相关实施情
况与已此前披露的信息存在重大差异的情形;
安排的情况下,本次交易后续事项的办理不存在重大实质性法律障
碍。”
  五、备查文件
司重大资产出售实施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司重大资产出售实施情况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北三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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