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68 证券简称:安博通 公告编号:2023-065
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
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拟归属股票数量:22.12 万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
? 归属股份来源: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一、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
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5,118.00 万股的 0.96%。其中首次授予 43.0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84%,首次授予部分占本次
授予权益总额的 87.76%;预留 6.0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
总额 0.12%,预留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12.24%。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
施后,授予数量调整为 68.60 万股,其中首次授予 60.20 万股,预留授予 8.40 万
股。
持有首次授予部分和预留授予部分权益。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如下表:
归属权益数量占授予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权益总量的比例
首次授予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
第一个归属期 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首次授予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
第二个归属期 次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首次授予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
第三个归属期 次授予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归属权益数量占授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予权益总量的比例
预留授予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
第一个归属期 留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预留授予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
第二个归属期 留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1)激励对象归属权益的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 12 个月以上的任职期
限。
(2)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考核年度为 2020-2022 年三个会计年度,分年度对公司财务业绩
指标进行考核,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公司财务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
对象对应年度的归属条件。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归属安排 业绩考核目标
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 2020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2.5 亿元;
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 2021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3.5 亿元;
首次授予第三个归属期 2022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4.5 亿元;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归属安排 业绩考核目标
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 2021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3.5 亿元;
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 2022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4.5 亿元;
注:上述指标均以公司年度审计报告所载公司合并报表数据为准。
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所有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应考核
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3)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
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 S、
A、B、C、D 五个档次,若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年度的个人考核结果为 S、A、B,
则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当年计划归属份额可全部归属(100%);若激励对
象对应考核年度的个人考核结果为 C、D,则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当年计
划归属份额不得归属(0%)。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个人
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的,则作废失效,
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了《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
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7),
独立董事李学楠女士作为征集人就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公示期满,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
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
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0-038)。
过了《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
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
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0-040)。
于豁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时限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豁免公司第二
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时限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项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
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
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
前述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就此出具了核查意见。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归属
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
《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归属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
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
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归属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三)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授予后限制性
授予价格 授予数量
授予批次 授予日期 授予人数 股票剩余数量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后)
首次授予 2020 年 11 月 26 日 28.21 元/股 60.20 万股 48 人 8.40 万股
预留授予 2021 年 10 月 29 日 28.21 元/股 8.40 万股 8人 0
(四)限制性股票各期归属情况: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归属情况如下:
归属价格
取消归属的数量及原 因分红送转导致归属价
归属日期 (调整 归属数量 归属人数
因 格的调整情况
后)
鉴于公司 2020 年度权益
股 格 40.00 元/股调整为
日 取消归属。
月 26 日 股 效考核不合格,1.30 格 39.70 元/股调整为
万股取消归属 28.21 元/股。
二、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
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二
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说明
根据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规定,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为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至首次授予之日起 48 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首次授予日为 2020 年 11 月 16
日,因此,本激励计划中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于 2023 年 11 月 16 日进入第三
个归属期。
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
留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预留授予日为 2021 年 10 月 29
日,因此,本激励计划中的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于 2023 年 10 月 29 日进入第二
个归属期。
的情况
根据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
定,公司董事会认为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
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现就归属条件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归属条件 达成情况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
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
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符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 合归属条件。
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
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
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形,符合归属条件。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
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 12 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期限要求。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对公
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所有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 的审计报告(大信审字
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2023】第 27-00030
号):公司 2022 年实现
营业收入 45,644.17 万
元,业绩指标符合归属
条件要求。
首次授予部分的 38 名激
励对象中,1 名激励对
象离职,不得归属,1
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
核不合格,当年计划归
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
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
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 S、A、B、C、D 五个档次,若激励对象对应
属;预留授予部分的激
考核年度的个人考核结果为 S、A、B,则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
励对象 8 名(1 名激励
股票当年计划归属份额可全部归属(100%);若激励对象对应考
对象同时持有首次授予
核年度的个人考核结果为 C、D,则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当
部分和预留授予部分权
年计划归属份额不得归属(0%)。
益),其中 3 名激励对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
象离职,不得归属。其
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余 40 名激励对象考核结
果符合 S 或 A 或 B,拟
归属股份可全部归属。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及 2020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
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为
符合条件的 40 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本次可归属数量为 22.12 万股(首
次授予部分 36 名激励对象第三个归属期可归属 19.32 万股,预留授予部分 5 名
激励对象第二个归属期可归属 2.80 万股,1 名激励对象同时持有首次授予部分
和预留授予部分权益)。
公司将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
定为归属日。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公
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
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
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归属符合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的有关规定,获授限制性股票的 40 名激励对象符合归属的资格条
件,其作为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利益的情形。上述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
议程序合法、决议有效,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为满足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
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相关事宜。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
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二
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依据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授权并按照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为符合条件的 40 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本次可归属数量为 22.12 万股。
三、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
期归属情况
可归属具体情况如下:
获授的限制 本次归属限 本次归属数量占
序
姓名 国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制性股票数 获授限制性股票
号
(万股) 量(万股) 数量的比例
一、核心技术人员
董事、核心技术人
员
小计(首次授予 2 人) 5.60 0.56 40%
二、其他激励对象
核心业务骨干(首次授予 34 人) 42.70 17.08 40%
核心业务骨干(预留授予 5 人) 5.60 2.80 50%
合计 53.90 22.12 41.04%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本激励
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
本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及外籍员工;
年 10 月 25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其中激励对象李远、薛洪亮被推举
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四、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
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经核查,除 4 名激励对象离职以及 1 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不合格,不符
合归属条件外,本次拟归属的其余 40 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合规、真实,不
存在虚假、故意隐瞒等相关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
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
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
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本次符合条件的 40 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对应限制
性股票的归属数量为 22.12 万股。上述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
定为归属日。公司不存在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告日前
六、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说明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在授予日后不
需要对限制性股票进行重新评估,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
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
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
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
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相关事
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三个
归属期的归属条件、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
本次作废的原因和数量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规定。
八、备查文件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
属条件成就暨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归属条件成就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