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70 证券简称:芭田股份 公告编号:23-86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12 日召开第八
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并于 2023 年 12 月 18 日召开 2023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相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完全达标,存在部分限
制性股票已获授但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需回购注销对应部分限制性
股票,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12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的《关于注销部分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减少 360,000 股,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减少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
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有权凭有效债
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
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
行。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
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
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具体如下: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有效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到公司申报债权。
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
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时间及申报方式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或邮寄的方式申报(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
准),具体如下:
法务部
申报期间:2023 年 12月 19 日至2024 年 2月 1日,
工作日的 8:30-12:00 和 14:00-18:00。
特此公告。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