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92 证券简称:迪哲医药 公告编号:2023-76
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员工股份期权计划第三个行权期
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票期权拟行权数量:3,951,750 份期权
? 行权股票来源:向期权授予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7 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
员工股份期权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 2020 年员工股份期权
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期权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二次临时会议,并于 12 月 10 日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审议<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员工股份期权计划(草案)>及授权董事
会办理<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员工股份期权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批
准了《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员工股份期权计划》(以下简称“期权激励计
划”)。
根据上述期权激励计划,公司合计向 143 名激励对象授予 1,260 万份股份期权,
行权价格为 1.26 元/股,授予日为 2020 年 12 月 15 日,有效期自授权日至本期权激
励计划项下所有期权行权完毕或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得超过 10 年。
(二)历次股票期权授予情况
序号 项目 期权计划约定内容
等待期为自授予日起至以下两个日期孰
司完成上市之日。
(三)股票期权行权数量和行权人数调整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员工股份期权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
议案》。根据《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
条件已成就,鉴于 24 名期权授予对象因离职不符合行权条件,其所获授的 297,000
份股票期权自动失效。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期权授予对象共 119 人,行权
的期权数量为 4,183,020 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02%。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员工股份期权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第一次行权
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
行权期第一次行权条件已成就,鉴于 35 名期权授予对象离职、1 名期权授予对象担
任公司监事,其所获授的 477,840 份股票期权自动失效。第二个行权期符合第一次
行权条件的期权授予对象共 107 人,行权的期权数量为 2,977,177 份,占公司目前
总股本的 0.73%。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员工股份期权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第二次行权条
件成就的议案》。根据《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
权期第二次行权条件已成就,鉴于 37 名期权授予对象离职、1 名期权授予对象担任
公司监事,前述人员已不符合行权条件,所获授予且尚未行权的 484,440 份股票期
权自动失效。第二个行权期符合第二次行权条件的期权授予对象共 105 人,行权的
期权数量为 991,073 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24%。
二、 股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说明
根据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期权授予对象获授的股份期权等待期已于
交易日至等待期届满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现已进入第三个行
权期。
本次期权激励计划项下期权授予对象获授的股份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
就情况说明如下:
序号 获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条件 成就情况
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
告;
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
告;
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
形;
获授期权可行权:
(i)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日所在年度的 1 月 1 公司已完成目标(i)1
日至董事会审议行权条件之日前一天,公司基
于收盘价的平均市值达到人民币 169 亿元。
受限于本计划其他条件的满足,实现该目标,
各期权授予对象可就第三个行权期内获授期权
的 25% 行权。
(ii)截至董事会审议行权条件之日,公司提交 公司已完成目标(ii)2
一项新药注册申请。
受限于本计划其他条件的满足,实现该目标,
各期权授予对象可就第三个行权期内获授期权
的 50% 行权。
(iii)截至董事会审议行权条件之日,1 项关键 公司已完成目标(iii)3
性或 III 期临床试验取得积极结果或 1 个产品或
适应症的概念验证试验或 II 期临床试验取得积
极结果。
受限于本计划其他条件的满足,实现该目标,
各期权授予对象可就第三个行权期内获授期权
的 25% 行权。
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
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至董事会审议行权条件之日前一天,公司基于收盘价的平均市值达到人民币 169
亿元。
往经含铂化疗出现疾病进展,或不耐受含铂化疗,并且经检测确认存在表皮生长因子受体(EGFR)
戈利昔替尼(DZD4205)用于既往至少接受过一次标准治疗的复发或难治的外周 T 细胞淋巴瘤
(r/r PTCL)全球关键性临床试验(JAKPORT 的 B 部分)取得积极结果,该研究结果的完整分析被
的;
通过的不同审核体系同等评级)或以下个人考 象未发生前述 情形, 满
核结果的,该期权授予对象该行权期间将行权 足本项行权条件
的有关期权将自动失效,由公司注销。
综上所述,本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第三个行权期符合
第三次行权条件的期权授予对象共 101 人,可行权的期权数量为 3,951,750 份,占
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97%。自本计划授予以来,共 41 名期权授予对象离职、1 名期
权授予对象担任公司监事,前述人员已不符合行权条件,该 42 名期权授予对象所
获授予且尚未行权的 496,980 份股票期权自动失效。
三、 本次行权的具体情况
本次行权具体安排拟定如下:
(一)授予日:2020 年 12 月 15 日
(二)可行权数量: 3,951,750 份期权
(三)可行权人数: 101 人
(四)行权价格:1.26 元/份
(五)股票来源:公司向期权授予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六)行权方式:批量行权
(七)行权安排:第三个行权期为等待期届满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后的第一个交
易日至等待期届满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公司将根
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行权窗口期,统一为符合行权条件的期权授
予对象办理股份期权行权及相关行权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中证登”)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当日
确定为行权日,同时于行权完毕后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其他一切相关手
续。
(八)期权授予对象名单及行权情况:
本次可行权数量占
获授的期权数 本次可行权 已获授期权数量的
姓名 职务
量 数量 比例
(100%*33%=33%)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副总经理、
杨振帆 4,538,000 1,497,540 33%
首席医学官
董事长、总
张小林 3,600,000 1,188,000 33%
经理
陈素勤 副总经理 459,500 151,635 33%
QINGBEI 副总经理、
ZENG 首席科学家
HONCHUNG
副总经理 300,000 99,000 33%
TSUI
副总裁、核
乔卫军 200,000 66,000 33%
心技术人员
张知为 副总经理 100,000 33,000 33%
SHIH-YING
副总经理 40,000 13,200 33%
CHANG
高级总监、
陈侃 核心技术人 30,000 9,900 33%
员
高级总监、
郑莉 核心技术人 30,000 9,900 33%
员
二、其他期权授予对象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
员工(共 91 人) 2,377,500 784,575 33%
合计 11,975,000 3,951,750 33%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包括公司董事长张小林在内的 101 名期权授予对象符合
事会就行使股票期权的条件是否成就进行审议后的首个可行权日起可按照公司拟定
的行权安排对其获授的 3,951,750 份股票期权采取批量行权的方式进行行权,公司
拟定的行权安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 2020 年股份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和公司的具
体情况,同意授权董事长张小林或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行权的各项具体事宜。
五、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根据《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员工股份期权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
第三个行权期行权对象名单的审核,101 名期权授予对象符合 2020 年员工股份期权
计划规定的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且行权资格合法有效,该等授予对象在第二届
第五次董事会就行使股票期权的条件是否成就进行审议后的首个可行权日起可按照
公司拟定的行权安排对其获授的 3,951,750 份股票期权采取批量行权的方式进行行
权,公司拟定的行权安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本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和公司的具体
情况。
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在确定的行权日前 6
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七、股权激励计划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
融 工 具 确 认 和 计 量 》, 在 授 予 日 , 公 司 采 用 蒙 特 卡 罗 模 拟 方 法 (Monte Carlo
Simulation Method)确定股票期权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授予日后,公司已在对应
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计入相关成本
或费用及资本公积;在行权日,公司仅根据实际行权数量,确认股本和股本溢价,
本次股票行权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八、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期权激励计划》本次行权事项已取得现阶段
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满足,符合
《管理办法》及《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行权安排符合公司《期权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
九、 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北京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期权计划行权
条件成就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