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人向公
司支付承诺补偿款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查意见
根据《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的要求,作为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于 2023
年 12 月 18 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3 年第一次专门会议。
经认真审阅相关材料,并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解和分析,基于独立判断
的立场,秉承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我们就关联人向公司支付
承诺补偿款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关联人郝宏伟先生向公司支付承诺补偿款,实质性减少了公司因
部分货款无法收回而导致的经营损失,有利于保障上市公司的利益。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
司独立性产生影响,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关联人向
公司支付承诺补偿款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
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李爱文、廖义刚、钟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