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50 证券简称:世纪瑞尔 公告编号:2023-033
北京世纪瑞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世纪瑞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8 日
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
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苏州易维迅信息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维迅”)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公司同意为控股子公司易维迅向苏州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科技城支行申请的银行综合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为贰仟
万元整,期限为壹年,用途为支付货款等。
根据《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公司对外担保
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易维迅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公司持有其96.50%的股权。
其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苏州易维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5313781880M
住所:苏州高新区青城山路 350 号
法定代表人:赵关荣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期限:2014 年 9 月 2 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信息系统运
行维护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
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网络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节能管理服务;
储能技术服务;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
;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
通用设备修理;电子产品销售;物联网设备销售;高铁设备、配件销售;信息安
全设备销售;网络设备销售;云计算设备销售;互联网设备销售;电池制造;电
池销售;安防设备制造;安防设备销售;制冷、空调设备销售;软件开发;软件
销售;软件外包服务;在线能源监测技术研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轨道交
通运营管理系统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技术推广;显示器件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专用设备制
造;电气设备修理;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单位:元
项目 2022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3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258,265,357.42 233,921,296.72
负债总额 113,292,618.93 93,577,066.73
净资产 144,972,738.49 140,344,229.99
项目 2022 年 1~12 月(经审计) 2023 年 1~9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123,443,356.80 45,716,921.00
利润总额 2,515,296.80 -4,455,752.87
净利润 2,851,352.57 -4,628,508.50
易维迅为公司重要的主营业务开展主体之一,具有良好的信用等级、资产质
量和资信状况,履约能力良好,其本身具有较强的偿还能力。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无对外担保。本次为易维迅提供担保后,
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对子公司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15,5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22%。以上担保中有 2,000 万元为公司本次对易维迅提供的
担保;有 8,500 万元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天津市北海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提供的担
保;有 5,000 万元为公司对易维迅提供的担保,公司无逾期担保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对子公司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17,500 万元,占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1.54%,包括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天津市北海通信
技术有限公司提供的合计 10,500 万元的担保;为控股子公司苏州易维迅信息科
技有限公司提供的合计 7,000 万元的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易维迅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被
担保的控股子公司易维迅财务状况稳定,经营情况良好,上述担保符合公司整体
利益。公司直接控制易维迅 96.50%的股权,公司能有效地防范和控制担保风险。
本次担保公平、合理,未损害上市公司、股东的利益。不存在与《公司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规定相违背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
为易维迅的银行贷款及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易维迅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有利于子公司业务
的开展,日常流动资金的周转,符合公司的整体战略,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
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同意该连带责任保证事项。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易维迅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易维迅信誉及经营状况良好,
到目前为止没有明显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被担保方债务违约而承担担保责任。因
此公司为易维迅提供担保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
影响。本次担保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我们同意该连带责任保证事项。
七、其他
此担保事项披露后,如果担保事项发生变化,公司将会及时披露相应的进度
公告。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世纪瑞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