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03 证券简称:聚飞光电 公告编号:2023-054
债券代码:123050 债券简称:聚飞转债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3 年 12 月 11 日以书
面方式,向公司各位监事发出关于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通知,并于
实参加监事 3 人。符合《公司法》及《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孙晶女士主持。
经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经营
发展需要,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并于 2023 年 9 月 4 日生效实施的《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等制度进行修订。
《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公司章程》等制度文件详见中国
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
根据生产经营及发展需要,惠州市聚飞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惠州聚飞”)
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的授信额度,期
限 1 年。此次授信由公司对 2 亿元授信额度提供连带保证责任,具体担保事项以签
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根据生产经营及发展需要,芜湖聚飞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芜湖聚飞”)
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的授信额度,期
限 1 年。此次授信由公司对 1 亿元授信额度提供连带保证责任,具体担保事项以签
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芜湖聚飞和惠州聚飞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无偿提 供连带保证
责任,有利于促进子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减少子公司发展过程中的资金压力,符
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截至目前为止,芜湖聚飞和惠州聚飞财务状况良好,且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
风险在可控范围内,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
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本事项及其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规
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
审议通过该议案。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 会创业板
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海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叁亿元的议案》
。
根据生产经营及发展需要,公司拟向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 行申请金额
不超过人民币叁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额度期限不超过 1 年。该授信额度项下
的业务品种、业务期限、担保方式和还款方式等,以相关业务合同为准。
特此公告。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