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03 证券简称:聚飞光电 公告编号:2023-053
债券代码:123050 债券简称:聚飞转债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1 日以
书面方式,向公司各位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关于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五次(临时)会议的通知,并于 2023 年 12 月 14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书面表
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董事 5 人,实参加董事 5 人,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
议,符合《公司法》及《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
司董事长邢美正先生主持。
经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定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
经营发展需要,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并于 2023 年 9 月 4 日生效
实施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制度》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制度进行修订。
根据相关要求,其中《公司章程》等部分制度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召开股东大会的相关事宜将另行通知。
《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和《公司章程》等制度文件详
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生产经营及发展需要,惠州市聚飞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惠州聚飞”)
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的授信额度,
期限 1 年。此次授信由公司对 2 亿元授信额度提供连带保证责任,具体担保事项
以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根据生产经营及发展需要,芜湖聚飞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芜湖聚
飞”)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的授信
额度,期限 1 年。此次授信由公司对 1 亿元授信额度提供连带保证责任,具体担
保事项以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惠州聚飞的产业园区,是公司在华南片区的生产基地;芜湖聚飞的产业园区,
服务于华北、华东片区的客户,保障了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和业务开拓。公司为全
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日常经营的需求,有利于
其生产销售的推进,符合公司的利益。
公司为芜湖聚飞和惠州聚飞提供担保,是在其偿债能力、风险等各方面综合
分析的基础上作出的决定。芜湖聚飞和惠州聚飞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
日常经营具有控制权,且均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预期盈利能力,具备偿还负债
能力,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
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渤海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叁亿元的议案》。
根据生产经营及发展需要,公司拟向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金
额不超过人民币叁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额度期限不超过 1 年。该授信额度
项下的业务品种、业务期限、担保方式和还款方式等,以相关业务合同为准。
特此公告。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