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商城: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3-12-1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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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306      证券简称:*ST 商城        公告编号:2023-113 号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原因:因执行《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
下简称“《重整计划》”)导致。
   ● 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签约收购,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商业城”)于 2023 年 11
月 10 日收到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沈阳中院”)送达的《民
事裁定书》【(2023)辽 01 破申 2 号】及《决定书》【(2023)辽 01 破 4 号】,
裁定受理债权人上海佛罗伦思服饰有限公司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并指定国浩律师
(北京)事务所担任公司管理人,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1 日披露的《关于
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并指定管理人暨公司股票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
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3 号)。
会议,召开情况及表决结果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出资人组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108 号)和《关于召开重整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23-109 号)。
程序,公司重整计划进入执行阶段。依据《重整计划》,将以商业城现有总股本
共计转增 196,838,681 股。转增后,商业城总股本将增至 428,413,599 股(最终
转增的准确股票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实际登记确
认的数量为准)。前述资本公积转增的 196,838,681 股股票不向原股东进行分配,
全部用于引入重整投资人和清偿债务,其中 80,357,144 股用于引入重整投资人,
并由重整投资人提供资金受让,相应资金用于根据重整计划的规定支付破产费用、
清偿各类债务、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等;其余 116,481,537 股用于清偿商业城的债
务以化解债务风险、降低资产负债率。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3 日披露的《关
于公司重整计划获得法院裁定批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10 号)《重整计
划》。
  重整计划实施完成后,深圳市领先半导体产投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深
圳市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王强和深圳市深之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仍将
合计持有公司 87,647,649 股,(占公司重整计划实施前总股本的 37.85%),占
公司重整计划实施后总股本的 20.46%;中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仍将持有公司
实施后总股本的 9.83%;
  深圳市泓凯投资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获得 26,785,715 股,占公司
重整计划实施后总股本的 6.25%;青岛兴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获得
投资基金将获得 19,642,800 股,占公司重整计划实施后总股本的 4.59%;盈富
汇智善道 37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将获得 8,928,500 股,占公司重整计划实施后
总股本的 2.08%;杨琼将获得 7,142,800 股,占公司重整计划实施后总股本的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占重整前总       占重整后总
                 股数(股)   股本比例  股数(股) 股本比例
 深圳市领先半导体产投
 有限公司
 深圳市旅游(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
 王强               13,600,340   5.87% 13,600,340     3.17%
 深圳市深之旅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
 中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42,108,124   18.18% 42,108,124   9.83%
 深圳市泓凯投资发展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青岛兴予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玄武稳健 2 号私募证券
 投资基金
 盈富汇智善道 37 号私
 募证券投资基金
 杨琼                       0    0.00%   7,142,800   1.67%
  注:深圳市泓凯投资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青岛兴予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玄武稳健 2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盈富汇智善道 37 号私募证券投资
基金、杨琼最终持有的准确股票数量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实际登
记确认的数量为准。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本次权益变动,公司依照《重整计划》引进重整投资人以及清偿负债,不触
及要约收购,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根据有关规定,深圳市领先半导体产投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中兆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泓凯投资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应就本次股权变动事
项编制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风险提示
为反映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影响,《重整计划》实施后,需结
合重整计划的实际情况以及公司重整财务顾问专项意见,对本次重整新增股份股
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的股票开盘参考价进行除权调整。鉴于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方案用于清偿公司债务的 116,481,537 股中有 95,480,682 股用于清偿公司对
合并报表范围内关联债权人的关联债务(沈阳商业城百货有限公司预计将获得
转增股票),根据《重整计划》,结合公司初步测算情况,预计《重整计划》中
除权除息事项将会在 12 月下旬予以实施,实施后股价会较大幅度向下除权调整,
具体情况以公司后续公告为准。
于 2021 年 10 月 17 日在回复中国证监会非公开发行事项有关反馈意见的过程中
做出利用自身在半导体产业领域的资源将优质资产注入上市公司等承诺。
  关于控股股东和实控人前期做出的注入资产的相关承诺,截至目前,没有任
何进展,标的资产情况和实现相关承诺的时间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提醒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润为负值且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
收入低于 1 亿元,公司股票于 2023 年 3 月 31 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因沈阳
中院依法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第 9.4.1 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已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
示。
仍存在因重整计划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
产,公司将进入破产清算程序。根据《上市规则》第 9.4.13 条的规定,公司股
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相关财务指标触及《上市规则》第 9.3.11 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
市。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根据《上市
规则》及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已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仍未消除。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选定的信息
披露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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