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08 证券简称:光明地产 公告编号:临2023-076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公司”、“光明地产”)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12 月 4 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知的
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14 日上午 9:30 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
表决董事 7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7 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陆吉敏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
、《证
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本次会议审议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一致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所属国有土地使用权被收购储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 2023 年 12 月 15 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临 2023-078)。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 2023 年 12 月 15 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临 2023-079)。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制订<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办法>的议案 》
为进一步规范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
、“公司”)对
外捐赠行为,加强对外捐赠事项管理,在充分维护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共同利益
的基础上,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有效提升品牌及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有关规定,以及上海市国资委《关于规范市国资委出资企业对外捐赠管
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法律、法规,以及《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企
业对外捐赠的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特制订本办法。
本办法由公司资金财务部负责解释,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原《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企业对外捐赠的管理办法》(光明地产
办〔2019〕321 号)同时废止。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董事会召开情况说明
(一)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履行审议程序
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会审阅,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履行审议程序
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上已对议案(二)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 2023 年 12 月 15 日在《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三)本次会议形成决议生效尚须履行的申请程序
上述议案,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案文件
光明地产《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办法》(全文)
。
特此公告。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