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15 证券简称:明阳智能 公告编号:2023-111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4 日召
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及《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
公司因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具体情况如
下: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的 3 名激励对象和预留授予的 1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或被选举为公司监事而不具
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决定对其
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224,5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公司已根据法律规定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履行通知债权人程序,
截至 2023 年 11 月 12 日已满 45 日,公司未收到债权人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
的申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
上海公司”)登记并向中登上海公司递交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申请。本次限
制性股票已于 2023 年 11 月 23 日完成注销。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1 日在指
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实施公告》
(公告编号:2023-098)。
截至 2023 年 11 月 23 日,公司注册资本由 2,271,983,706 元变更为
二、修改公司章程
根据上述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本公司拟对《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条款进行如下修改:
修改前 修改后
第六条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271,983,706 元。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271,759,206 元。
第二十一条 第二十一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2,271,983,706 股,公司的股本结 公司股份总数为 2,271,759,206 股,公司的股本
构为:普通股 2,271,983,706 股,无其他种类股票。 结构为:普通股 2,271,759,206 股,无其他种类
股票。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不变。
鉴于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13 日召开的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该
议案中第 11 条“授权董事会就本次激励计划向有关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
核准同意等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公司章程》变更的备案等;签署、执行、
修改、完成向有关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以及其他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
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及事宜”等相关条款可知:本次《关于变更公司
注册资本的议案》及《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生效,
无需另行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由董事会进一步授权本公司董事长或其进一步授权
的其他人士办理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涉及的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等事
宜。
特此公告。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