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开新能: 关于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3-12-1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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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821     证券简称:金开新能    公告编号:2023-096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及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金开新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金开有限”)为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
  资子公司。被担保人平顺县国合光伏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顺国合”
  或“被担保人”)为金开有限的下属控股子公司。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担保。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金开有限为被担保人
  提供总额不超过120,000.00万元的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金开有限为被
  担保人的担保余额为159,930.00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有。
     ? 上述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
  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为1,456,010.0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的比例为164.91%,无逾期对外担保事项。
     ? 特别风险提示:平顺国合资产负债率超过70%,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
  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事项基本情况
  近日,金开有限控股子公司平顺国合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治分行(以
下简称“兴业银行”)签署了《项目置换贷款合同》,兴业银行提供 120,000.00
万元贷款用于置换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已提供的部分融资款。金开有限就被担
保人偿付上述合同约定的被担保债务向兴业银行提供总额不超过 120,000.00 万
元的连带责任保证,并将持有常州长合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长合”)
合光能”)本次未提供同比例担保,天合光能已将其持有的常州长合新能源有限
公司的股权质押给金开有限作为反担保措施。考虑到被担保人为公司合并范围内
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具有控制权,可有效防控担保风
险。
     (二)上市公司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30 日和 2023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
会议、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 2023 年度对外担保的议
案》,同意 2023 年度对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净
增加的担保额度不超过 260 亿元,有效期自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关
于 2023 年度担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
  本次担保在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额度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
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及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一)被担保人基本信息如下:
  被担保人:平顺县国合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425MA0K9BP89N
  成立时间:2018 年 10 月 23 日
  公司地址:山西省长治市平顺县苗庄镇北甘泉村(平顺经济技术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刘承磊
  注册资本:35,000 万元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构成及其比例:常州长合新能源有限公司(金开新能科技有限公司持股
公司持股 0.14%
  经营范围:太阳能光伏电站的开发、建设及运营管理;光伏发电;电力销售。
太阳能光伏电站的技术咨询、运维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2,479,851,610.34   2,504,633,561.85
 负债总额         1,852,599,227.35   1,828,958,743.04
银行贷款总额              0.00               0.00
长期借款总额        1,599,300,000.00   1,573,446,154.00
流动负债总额         239,972,856.60     240,253,004.37
 资产净额          627,252,382.99     675,674,818.81
 营业收入          200,275,629.39     170,774,081.85
  净利润          35,912,564.02      46,823,260.97
  (二)被担保人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期限: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担保金额:120,000.00 万元
  担保范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范围为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含罚
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统称“被担保债
权”)。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是指债权人采取诉讼、仲裁、向公证机构申请出
具执行证书等方式实现债权时支付的诉讼(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执行费、
保全费及其他实现债权的费用。
  (二)股权质押合同主要内容
  质押方式:金开有限将持有常州长合新能源有限公司 67.5%的股权设定质押。
  质押期限:质权与被担保债权同时存在,被担保债权消灭的,质权才消灭。
具体质押期限以实际办理时在质押登记部门登记的质押期限为准。
  质押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
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费、质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统称“被担保债权”)。
质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是指质权人采取诉讼、仲裁、向公证机构申请出具执行
证书等方式实现债权时支付的诉讼(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执行费、保全
费及其他实现债权的费用。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需要,被担保人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
子公司,信誉良好,运作正常,不存在较大的偿债风险,目前无逾期债务,公司
为其提供担保可以保障其获得金融机构的流动性支持,具有必要性。本次担保在
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额度范围内,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上
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30 日和 2023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
会议、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 2023 年度对外担保的议
案》,同意 2023 年度对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
净增加的担保额度不超过 260 亿元,有效期自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
《关于 2023 年度担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
  本次担保在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额度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
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同意该事项并出具独立意见:公司
对外担保是根据经营目标及资金需求情况确定的,为其日常生产经营所需,审批
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
能够认真贯彻执行证监会相关法规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提供的实际担保余额为 1,456,010.07 万元,其
中上市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实际担保金额为 0 元,上述数额分别占上市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64.91%和 0%,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
  特此公告。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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