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化股份: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3-12-1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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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610       证券简称:晨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3-093
              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3 日
以电子邮件和电话的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
议的通知,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13 日上午 9:00 在江苏省宝应县淮江大道 999
号公司 6 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和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
会议。会议由董事长于子洲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
《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
层及其再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代表公司就上述章程修订事宜适时办
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手续。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3 年 12 月 14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相
关制度进行制定和修订。具体制度逐项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第 2.01-2.03、2.08 项尚需提交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3 年 12 月 14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公司各项制度文件。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坏账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本次核销坏账事项。本次核销坏账事项符合《企业会
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
息,本次核销的应收账款坏账,不涉及公司关联方,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3 年 12 月 14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核销坏账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4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 2023 年 12 月 29 日(星期五)在江苏省宝应县淮江大道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3 年 12 月 14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
知》。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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