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经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资料
(股票代码:603096)
会议时间:2023 年 12 月 29 日
会议须知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
率,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
》《新经典文化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
特制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经公司审核,符合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条件的股东、股东代表
以及其他出席人员可进入会场,参会人员应自觉维护会议秩序。
二、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
利,并应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参会股东或股东代表应在 2023 年 12 月 27 日 17:00 前,将
登记资料以电子邮件或邮寄方式发送到北京市东城区花园胡同三号 5
号楼 2 层证券部办理参会登记,并需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
委托书等原件于 12 月 29 日下午 14:00 到北京市东城区花园胡同三号
四、股东提问应举手示意,并按照主持人的安排进行。发言及提
问前应先介绍自己的股东身份(或所代表的股东单位)、持股数量等
情况。发言及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案,每位发言时间不宜过长。议
案表决开始后将不再安排发言。
五、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参加
网络投票的股东需按会议通知中的具体操作程序在 2023 年 12 月 29
日交易时段内进行投票。现场会议采取记名投票方式,出席会议的股
东或股东代表按其所持公司的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在表决票上
逐项填写表决意见。会议由股东、监事及见证律师计票、监票。
六、在现场会议进入表决程序后进场的股东(或代理人)
、股东
代表不发给表决票。在进入表决程序前退场的股东、股东代表,如有
委托的,按照有关委托代理的规定办理。
七、股东大会期间,请参会人员将手机关机或调为静音状态,谢
绝个人进行录音、拍照及录像。
八、公司董事会聘请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
出具法律意见。
新经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12 月 29 日(星期五)14:30
二、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东城区花园胡同三号 5 号楼一层会议
室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主持人:陈明俊先生
五、会议议程:
序号 议案名称
议案一:
新经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依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公司
严格履行邀标程序,综合评标结果,拟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年度
财务审计费用为 100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 25 万元。相关公告已于
。
本议案已经 2023 年 12 月 13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议案二:
新经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更好地发挥独立董事参与公司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
用,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根据《公司章程》
《董事会议事规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公
司结合独立董事承担的工作内容及相应责任,充分考量独立董事的专
业度和敬业度,参照同地区、同行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提
议2024年度独立董事津贴拟定为每人每年12万元(含税),按月发放。
上述薪酬所涉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独立董事因参加
公司各项会议及工作的费用由公司另行承担。
本议案已经 2023 年 12 月 13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议案三:
新经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中国
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票上市规则》
范运作》等自律监管规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新经典文
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相关公告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已于2023年12月14日发布在上
海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已经 2023 年 12 月 13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议案四:
新经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并制定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完善内控体系,规范公司治理,持续符合监管要求,公
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重新制定部分管理制度,并以子议案的形式逐项审议并表决:
序号 议案名称
上述修订后的制度已于 2023 年 12 月 14 日发布在上海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及各项子议案已经 2023 年 12 月 13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
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