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波龙: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3-12-1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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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308     证券简称:江波龙          公告编号:2023-096
              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
次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13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
知及会议资料已于 2023 年 12 月 8 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
出席董事 9 名,实际亲自出席董事 9 名,其中董事蔡靖、胡颖平、李志雄、唐忠
诚、陈伟岳、Jason Zheng (郑建生)通过通讯方式参加会议。
   会议由董事长蔡华波先生主持,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召开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
成了如下决议: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运作,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最
新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相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和
完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2023 年修订)》。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运作,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最
新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相关条款进行相
应修订和完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 年修订)》。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运作,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最
新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相关条款进行相
应修订和完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董事
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 年修订)》。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运作,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最
新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相关条款
进行相应修订和完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 年修订)》。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运作,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最
新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相关条款进行相
应修订和完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董事
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 年修订)》。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促进公司控股子公司 SMART Modular Technologies do Brasil‐Indústria e
Comércio de Componentes Ltda.(以下简称“SMART Brazil”)及其全资子公司
SMART Modular Technologies Indústria de Componentes Eletr?nicos Ltda. (以下简
称“SMART Modular”)的业务发展,公司拟为 SMART Brazil 及 SMART Modular
向 Samsung Semiconductor, Inc.采购与其日常经营相关的商品(如存储晶圆)及服
务事宜,提供不超过 7,000 万美元(或等值外币)的最高额保证担保,具体担保
金额、担保期限等担保内容以交易双方最终签署的合同约定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8)。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
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决定于 2023 年 12 月 29 日(星期五)14:45 召开公司 2023 年
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
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99)。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 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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