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联新材: 关于注销公司部分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3-12-1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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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550       证券简称:瑞联新材           公告编号:2023-086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公司部分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7 日、
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同
意公司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2022 年回购计划回购的股份 618,074 股的用途进
行变更,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调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
资本”。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137,510,945 股变更为 136,892,871 股,
注册资本将由 137,510,945 元变更为 136,892,871 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部
                    (公告编号:2023-079)及 12 月
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信息
   公司本次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
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四十五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
的担保。
   债权人如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
权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
担保,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
有关证明文件。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注销将按法定程序
继续实施,并将于实施完成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电子邮件申报的方式,具体如下: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
复印件前往公司申报债权。
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
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日 9:00—17:00
面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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